私募基金专户需要哪些审批

jijinwang
11月3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就不动产登记流程不按省住建厅要求办理进行了回复!
信件内容:\t
尊敬的市政府王青峰市长及各位领导:近期我市在办理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事宜,经过电话(232-3559)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我市在做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并不要求业主缴纳房屋大修基金, 并回答只认国土资源的文件,不认其他的文件。根据\u003c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u003e第十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款凭证,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查验。未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电话咨询商洛市住建局231-2495 回复是商洛市住建局有相关文件,要求与\u003c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u003e相同,并登记内部记录,说反馈领导 ,反馈该问题是想问:为什么\u003c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u003e在商洛无法执行?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内容:\t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现就办理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关于房屋大修基金的相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是我局按照国、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会同商洛市住建局、商洛市税务局,对主城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设使用的,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职工福利性住房的住宅小区,进行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一项惠民工作。
二、针对反映人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按《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查验大修基金的问题,我们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一是住建部印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未规定登记机构要核验大修基金票据。省住建厅2009年9月15日起实施的《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第十一条:“房屋买受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细则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十六条:“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款凭证,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查验。未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房屋权属登记”,老旧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已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业主已入住多年,部分已办理了房产证,属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主要依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令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6月7日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明确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要求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收取专项维修资金证明材料。
三、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中,各级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要求,全面清理、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严禁在法定申请材料之外增加材料或限制要求,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就要直接办理。2018年3月20日,陕西省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现场会上,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登记部门压缩登记流程,精简登记资料,会议明确要求不得违规将房屋维修基金、人防异地安置费等纳入到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向申请人收取登记资料。
大修基金收缴管理,确实是保护产权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反映人所反映的事项,我们将积极主动与房管部门对接沟通,尽可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大修基金收缴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反映人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按照职责职能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大修基金收缴管理,妥善解决近20年未能解决的群众关切的问题,真正把群众关切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1、私募备案怎么弄?

  现在这个市场做私募备案的人越来越多,好多老板对这个特别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那么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私募牌照(按照协会的规定,其实叫私募备案,当然只是讲法不一)

  一、高管资格

  高管必须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必须有从业资格,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之一必备基金从业资格。

  高管必须是“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从业资格注册或个人信息登记的自然人。

  二、经营范围

  按照协会规定,目前申请私募基金牌照的主体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必须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一般公司名称为“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资有限公司”、“X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XXXX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名称的确定和全国各地的工商局具体规定有关系,各地最终审核名称结果有所不同。

  三、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最好超过注册资本的25%及300万。

  四、办公条件

  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200平以上,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系统中需要上传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及机构前台图片。

  五、从业人员

  最好有10名以上(持证最少5人)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

  六、制度性文件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20个左右制度性文件,协会必备制度为9-11个。

  以下文件必备:

  1、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管理制度

  4、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

  5、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批流程制度

  6、内部交易记录制度

  7、防范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

  8、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

  9、公平交易制度

  10、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七、牌照类型

  目前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类FOF,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或多个,按照协会最新的解答十三的要求,只能申请一种类型,并且以前的多类型牌照也要整改。

  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的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提交。

  本人从事私募备案、工商注册,很高兴有机会为条友提供咨询服务!

私募管理人如何才能顺利通过协会登记呢?其实,协会考察的无非就以下两点:股东出资能力和高管专业能力!

一、股东的出资能力

协会最新反馈如上图,反馈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贵机构目前出具的股东出资能力证明无法说明贵机构的直接出资股东目前具有与其认缴出资相匹配的出资能力。

(2)补充法律意见书应结合相应的尽职调查依据,对于申请机构出具的出资能力是否与认缴资金相匹配发表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应对各项收入来源合并计算并论述,其中银行存款、金融资产需要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企业资产,应说明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申请机构从该企业获得的资本来源)。

(3)如申请机构出资人的出资能力无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请合理说明已实缴部分资金来源并提供证明材料,珍惜剩余补正次数审慎提交。(请律所对股东出资能力证明是否覆盖全部认缴资本(非剩余认缴部分)出具结论性意见,同时请提供金融资产、银行存款、未变现不动产等资产对应的来源或说明已实缴部分资金来源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请勿提供无赠予情形下的第三人财产作为证明,如为赠予请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赠予证明!

私募管理人登记要求是股东出具与其认缴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而不是实缴。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持股凭证、银行存款、理财收入证明、配偶收入证明、其他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证。如果是银行存款或理财金额,并请提供近半年银行流水及金融资产证明。:

不动产或动产:

1、股东需要为产权的权利人,可以房屋产权证明为直接证明文件。

2、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要计算股东所占的份额。

3、与直系亲属共有的,要有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

4、若无产权证等文件,可以以其他证明文件,例如买房合同(及相对应的打款证明)。

5、无明确购买不动产金额或评估价值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同地区市场价截图。

6、若是拆迁房,可提供拆迁协议、最终获得的款项或房票。

7、不动产是否有抵押情况。

8、若以不动产收益(卖出)证明的,需要提供买入和卖出的合同及转账证明。

9、购买房屋的金额不可与房屋重复计算。

金融资产,必须说来源:

1、炒股证明及收益所得。若收益不大,可以直接以查询截图证明资产数据(这是资产余额,部分老师目前未要求以收益代表);收益明显的,可以以证券账户流水,买入卖出价相减计算收益。

2、个人或家庭收入纳税证明,工资收入不可只有公司盖章的收入证明,可以以银行流水或个税缴纳凭证证明。

3、名下公司股东分红(收入来源应当合理合法),股东会决议+打款证明+纳税证明。

4、个人或家庭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对账单。

5、半年银行账户流水,说明及对应的收入来源;若流水中有无法合理解释的款项往来、多项借款、有与从事私募冲突业务公司的大额往来等,不建议使用该流水证明。

6、若父母赠与,需提供无偿赠与协议,并补充父母的出资能力证明。

7、若此流动资产金额来源系卖房所得,“卖房收入”和此项“流动资产金额”金额不可重复计算,并且在实际协会审核中,若自然人的资金能力文件只有不动产,协会一般会再次反馈,建议补充金融资产。

新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要求申请机构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

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股权架构方面,要求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要求申请机构应当专注主营业务,确保股权的稳定性。

如申请机构存在为规避出资人相关规定而进行特殊股权设计的情形,中基协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核查。

二、高管专业胜任能力

那么具备什么资质的人可以作为高管呢。协会目前的的硬性条件主要有:

1、股权类高管或投资人员要求股权(含创业)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产品的证明材料、退出材料等)或者三年及以上在申请机构拟投资行业的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职证明、工作经历情况说明等)

2、证券类高管或投资人员要求三年内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证券类产品的证明材料或股票、期货交易记录,不含模拟盘)。

协会部分反馈意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第十一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请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说明申请机构目前的高管人员(例如新法定代表人)在其岗位或私募基金领域的专业能力是否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第十一条的要求。如涉及相关经历或投资经验,请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投资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请申请机构提供现任高管或投资人员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证券类产品的证明材料或股票、期货等交易记录,不含模拟盘) ,投资业绩证明应反映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并请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真真实性发表结论性意见。”

“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投资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请管理人提供投资人员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证券类产品的证明材料或股票、期货等交易记录(应是投资人员本人或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期货等交易记录,代为炒股不符合要求)。”

“请律所详尽论述申请机构负责投资相关高管或工作人员的投资能力,若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提供加盖营业部公章的证券、期货对账单,能反映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获益情况、平均收益率或量化业绩评估。”

申请机构还须格外重视《展业计划》以及《设立机构的原因及考虑》材料,因为这部分文件同样可以看出来公司的专业能力,如果能有切实可行的展业计划并且已经开始付诸行动,同时对于私募行业有着充分的认知,这些也是高管履职能力的一种充分佐证。

资金和人员这两个问题只要准备好了,基本上备案通过的概率就在80%以上,随着管理人备案流程的规范化,关于人员与出资的反馈几乎覆盖了99%的申请机构,各位正在备案及打算备案的管理人,祝您好运!

私募备案说的是产品备案,在产品备案前需要先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在前备案在后。

2、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该怎样操作才能合规合法?

按规程走。参考以下文件:证券私募基金主要流程:基金管理人首先要向托管券商提交管理人尽调报告----审核通过后---管理人按照托管券商提供的模板,制定基金要素表----向托管券商提交基金要素表---托管券商依据基金要素表及其固定的基金合同模板拟定基金合同----托管券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人审核确认---印刷基金合同---投资人签订问券调查表、风险揭示书及基金合同----募集资金--投资人资金转账到托管券商负责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管理人根据募集情况择时宣布基金成立---托管券商向管理人出具募集资金证明---管理人通过基金业管理平台,到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产品备案----备案通过--基金业协会出具产品备案函---管理人提交托管券商---托管券商通过中登公司开立产品股东账户--托管券商凭股东账户到银行开立托管账户---经纪交易券商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托管券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把资金从募集账户转账到托管账户----管理人发送划款指令把托管账户资金从托管账户转账到交易账户---实施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该登记,基金产品应该备案。

登记和备案,完全是两个概念。区别在哪,建议你自己好好学习,这种初级的问题,不必要提问。

这个我不是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