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买房少花30万,“扎心”了!

jijinwang
1、今天儿子打碎了一个玻璃杯,被媳妇批评后去角落罚站,这时候媳妇闺蜜正好来我家做客,看到儿子在罚站,媳妇闺蜜开玩笑的说:你妈妈对你这么坏,让你爸爸把妈妈给换了,我给你当新妈妈好不好。儿子淡淡的说:那你能每天接送我去上学,每天给我买零食,拿零花钱给我花吗?媳妇闺蜜笑嘻嘻的说:当然可以啊。儿子哼了一声说道:难怪上次我妈说你看上我爸了,现在又想来当我后妈,休想。艾玛,这是一个三岁小孩讲的话嘛?
2、 女秘怀孕,老板让其流掉,女秘坚持回甘肃老家生产。女秘:发生了怎么通知你?老板:寄张明信片给我,上写,兰州拉面。几个月后,老板下班,妻递一明信片,老板接看后晕倒,送医院.医生:受何刺激休克过去?妻子说:看了明信片就倒下。医生拿过明信片,念道:兰州拉面四碗;两碗带香肠,两碗不带......
3、 下班的路上下起了鹅毛大雪,一路上冻得浑身哆嗦。回家看到正在做饭的老婆,心里感到很温馨。我默默的从后面包住了老婆,在她耳旁轻轻说:亲爱的,辛苦你了,要不要来点磁极的。老婆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在老婆默认的情况下,猛地把冻得麻木的手放到了老婆的衣服里。
4、 我没有和家里商量,偷偷买了套280万的房子。每个月房贷8000多了,最后逾期了,打电话到我爸哪里。回到家以后只见我爸一声不吭走进二楼卧室。然后房间里传来一阵嘈杂声,伴随着摔东西的声音。几分钟后老爸拿着一个积满灰尘的盒子出来。老爸说:“你把里面的金条拿去卖了吧,多余的钱自己拿去买辆小汽车开开,你爸我天天开路虎你开个破大众,家里又不是没钱,你还按揭买房?”哎!我本想靠自己的。
5、 我在舞厅里看见有人用假肢在和舞伴跳舞,而那个假肢的手会不听使唤的往下掉。我找了个舞伴在跳舞,模仿假肢。舞伴推開我说:别乱来!我赶紧解释道:对不起,我这是个假肢,经常不听使唤。舞伴忍不住笑道:我听过不少借口,不过这个是最好的。
6、 老王上次开着80万买的帕萨特去喝酒,结果自己喝多了,叫了个代驾,坐上车后,代驾摘了墨镜,老王惊恐道:是你?代驾嘴角上扬,冷笑道:对,正是我。老王蜷缩着身子说:能放过我一次吗?代驾起动了车子说:怎么可能?我奉劝你一句,你最好戴好头盔,这次副驾驶可没有刹车让你踩,明白了吗?王教练!?
7、 婆婆问我:你跟我儿子谁管钱啊?我:都是他管的,我管钱的时候总是丢钱,就交给他管了。婆婆:你想过缘何总是丢钱吗?我:每次丢都是10块钱,他未能追究我。婆婆:你有没能猜疑过钱是我儿子拿的?我返家就把老公揍了一顿,他就全招了,还是婆婆对我好!
8、 我们上初中的时候班里面有一个不太聪明的同學,平常上课他基本上都不听课,但是唯独历史课他是挺的津津有味。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爱听历史呢?这天历史课,老师:你们请能举出中国古代战争,以少胜多的例子?小强突然跳起来道:孙悟空大战十万天兵天将。顿时班里面的同學都笑的合不拢嘴。
9、 前天妻子让我给她闺蜜介绍一个对象,我想想,把一铁哥们介绍给她闺蜜。她闺蜜不安心,来我们家追问:“那个男的为人怎样样?”我义正言辞的保证说:“安心,由于职业关系,他是一个万万不出轨的好男人,除非他想死!”妻子不明白了,闺蜜恍然大悟,笑着说:“他是高铁动车司机!”?
10、 今天乘公交,人比较多,突然司机一个急刹车。一个美女摔倒在我身上,她居然哭了,非要让我做她男朋友。 我说可以,但我一年内不想要孩子。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匆忙下车了。
11、 老公洗澡去了,他手机上一个女性朋友发信息来:在干嘛呢?我一时兴起,就回:正在想你呢。对方说:真的吗? 我觉得无趣,就回复过去:刚才的信息是我发的,我是他老婆。对方秒回:太好了!我奇怪了:嗯?什么太好了? 对方说:趁他们都不在,我俩聊一会吧?我是她老公!

近日,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短视频出现在网络平台中。视频配文写道:“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看房。 ”

事实上,如果在网上以“买房”搭配“头盔”、“墨镜”等词汇进行搜索,类似的新闻画面并不在少数。

不少购房者在走进售楼大厅后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人脸识别系统“无感抓拍”。

而这样的抓拍除了安全隐患外,还和购房者有着真金白银的关系。

一张“值钱”的脸

去年,重庆当地有媒体报道,国内排名前十的开发商在年底推出活动,只要购房者第一次到访项目并当场下单(此前没有被销售中心的摄像头拍到过),各种折扣综合计算,最高可在购房时少花30万元。

今年6月,也有媒体报道称,家住宁波的宋先生决定在某楼盘买房,据销售经理称,因为宋先生的姐姐之前购买了同款楼盘,因此他可以享受“老带新”返利两万元的优惠活动。

为了获得这两万元的优惠,宋先生从去年7月开始一直按要求配合办理手续,但销售经理却在今年6月告知他,“老带新”优惠方案要求业主在备案一小时后到售楼处,但宋先生备案后不到一小时就到达了售楼处,有人脸识别的拍照为证,因此宋先生无法享受这次优惠。

为何售楼处要使用人脸识别?

房企之所以开始进入“看脸”模式,主要与其“分销模式”有关。

据媒体此前报道,新楼盘上市,房企除了投入大量资金做营销宣传外,还会联系各类卖房平台中介作为“分销渠道”。

网友总结的“买新房科普贴”

举个例子,如果购房者是看了房企的宣传,自行前来买房,这种被称为“自然到访客户”;如果是渠道中介带客户看房并成功签约购买,这类被称为“渠道客户”,房企需要给中介一定的佣金。

但这样的做法常常导致房企销售与渠道中介产生“混战”。小徐是某房企员工,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描述过这样一个情况:

“客户A与客户B一同前往售楼处,销售A接待了两人,但只登记了客户A的信息。但当客户B再次上门时,是在中介B的带领下。最终,客户B和中介B完成购房交易。销售A发现他曾接待过客户B,因此销售和中介很容易就‘这到底是谁的客户’产生争执。”

这也就解释了上文中,为什么被中介承诺可以获得价格优惠的购房者,在被人脸识别后,突然失去了福利。

而人脸识别的存在,其实就是为了帮助房企判断购房者的类型、属于谁的客户,以及佣金应该发放给谁。

人脸识别技术不能滥用

“戴头盔看房”的背后,更多的是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的现状映射。

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就“无感抓取”他人脸部照片涉嫌侵权,而数据一旦泄露危害极大。

我国《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中明确指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法律要求信息收集者不仅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而且必须“经被收集者同意”。

同时,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要求,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这表明,收集个人信息必须要满足“单独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双重要求。

而就在11月20日,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兵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

野生动物世界由原来的指纹识别入园,后改为要求消费者激活人脸识别,否则无法入园。案件的争议焦点就在于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尤其是指纹和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为的评价和规范问题。

这起案件最终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同时特别申明“人脸识别技术不能滥用”原则。

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也意味着,当人们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使用人脸识别设备且自己不愿意被识别,可以主动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删除与自己相关的个人信息数据。必要时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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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主编:刘倩

本期责编:陈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