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文化艺术届)
于 海
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力量源泉。而国歌作为一个国家的精神象征,则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最集中体现。维护国歌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使用国歌的准确性、规范性是国家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它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的历史和精神,它铿锵有力的旋律是激励中华民族奋勇向前的强劲动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国歌却未得到普遍尊重和爱护,这与国歌的神圣尊严地位极不相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国歌奏唱乱象丛生。我们经常看到,在一些重要活动奏唱国歌时,有些人仍然在嬉笑打闹,交头接耳,不肃立,不致礼,毫无敬意;在一些私人婚丧庆悼活动中、在一些商业营销活动中,有些人随意播放国歌,很不严肃;还有人用国歌做手机铃声、游戏背景音乐;更有一些人在公共场合胡乱改编,肆意侮辱我们的国歌 (如用国歌旋律改编的“炒股歌”、“二奶歌”、“妈妈歌“等)。
二、国歌版本标准不一。建国以来,正式出版的国歌曲谱版本约几十种,但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以至于在学校、机关、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合里、在中外著名乐团的音乐会上、在重要集会活动上、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在国外欢迎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庄严仪式上……我们经常会看到和听到有明显错误的《义勇军进行曲》。
三、国歌教育意识的薄弱。许多国家都早已为自己的国歌立法,他们把奏唱国歌作为升腾民族自豪感,激发爱国主义情感的具体行动,制定了保护国歌的一些具体措施。调查显示,我国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很多人却不能准确的唱好国歌,对国歌的历史和内涵知之甚少。2012年,某大学在一次统考试题中要求写出国歌词曲作者和歌词,完全答对者仅占三分之一。某市小学生在问卷上,有的学生竟填写着《义勇军进行曲》“作词:毛泽东,作曲:贝多芬。”“起来!不愿意努力的人们……”“冒着自己的炮火前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2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对国歌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有着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落实《实施意见》,为使宪法赋予国歌的神圣地位落到实处,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众所周知,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四章中,国旗、国歌、国徽同为高度一致的内容,我们的国歌理应享受与国旗、国徽同样的法律保护。然而十分遗憾的是,国旗法和国徽法都已实施20多年了,但国歌法却至今仍未确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我们建议为国歌立法,不仅将填补这一空白,而且也将更好地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建议在国歌法中明确以下内容:一是从法律的层面规范国歌奏唱场合和奏唱礼仪;二是明确国歌乐谱和歌词的标准版本、文本;三是对在公开场合下侮辱或破坏国歌形象的行为,列出细化的可操作的处罚标准;四是明确个人、部门、政府对国歌奏唱的具体法律责任;五是把记住国歌、唱好国歌、理解国歌作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1949年9月27日,正是在人民政协的提议、倡导和推动指下,《义勇军进行曲》被确定为新中国的代国歌,为被正式确定为我国国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义勇军进行曲》以优美旋律、磅礴气势、丰富内涵赢得了世界各国的认可与尊重,成为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
今天,人民政协再次提议和呼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立法,不仅有着凝心聚力的重要现实意义,更有着继往开来的深远历史意义。
于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文联委员,中国音协管乐学会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交响乐基金会理事,国家一级指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出生于山东日照,1970年考入解放军军乐团,历任演奏员、指挥、乐队队长、副团长、团长、音乐总监。师从著名指挥家黄飞立、李华德、吕蜀中。指挥解放军军乐团及中国交响乐团、中央乐团交响乐队、中央广播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交响乐团、中央民族乐团、山东省交响乐团、湖南省交响乐团、浙江省交响乐团、澳大利亚国家军乐团、美国陆军军乐团等著名乐团举办音乐会千余场。其指挥艺术深受观众喜爱,也得到了媒体的广泛赞誉。媒体评价他的指挥“朴实大方,适度严谨,刚柔相济,他的指挥棒运行的点和线之间闪烁着生命的活力与光彩”。
于海的艺术生涯还常与国家重大庆典活动连在一起,曾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元首的接见和赞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政协开闭幕式及各种国家庆典活动中经常有他指挥解放军军乐团的身影。1999年和2009分别担任国庆50周年、60周年天安门广场庆祝活动的千人联合军乐团总指挥。被《音乐周报》评选为2009中国音乐年度人物。2008年在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幕式上,指挥解放军军乐团圆满完成礼仪音乐的演奏任务。2011年被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德艺双馨的名师名家”。2015年9月3日,于海在天安门广场大阅兵担任首次组建的1200人解放军合唱团团长兼总指挥。
2004年作为主要发起人,组织成立了中国音协管乐学会并被推选为首任主席。担任解放军艺术系列(音乐专业)资格评审执委、副主任,担任国家音乐“金钟奖”及国内外众多音乐比赛的评委。多年来一直被教育部聘为全国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还应聘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发起并成功策划了南昌国际军乐节、上海管乐节、中国青岛青少年管乐夏令营等大型活动并担任艺术总监。
于海曾出访许多国家进行文化交流和演出活动,与众多的国内外著名音乐家合作演出。指挥录制了数十种不同题材、不同形式的音乐专辑。是唯一指挥国家级交响乐团、国家级民乐团和国家级军乐团录制出版了唱片的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