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需要5个银行卡(炒股需要专门用一张银行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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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2020年9月,家住南京溧水区的张女士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自称为“某证券公司主管”的人。短短12天,对方以炒股之名,总共骗走了张女士266万多元。经查,这些钱汇入了5个银行账户。顺着线索,警方首先抓到了为炒股诈骗提供银行卡的卖卡人员。2月22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阳在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受审,他对自己为牟利开办银行卡继而非法买卖的事实当庭认罪。

【跟着“证券公司主管”炒股 女子被骗266万余元】

2020年9月初,张女士因轻信陌生网友为某证券公司主管,继而深陷炒股骗局。

张女士告诉记者,对方声称自己有工作证,还晒出了做财经的照片,还可以帮忙操作炒股票。自己手头有闲钱,在那个平台上也看到对方炒股一直盈利,张女士动心了。


接下来短短12天里,张女士分11笔总共投入266万多元到对方指定账户。可当她想提现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让她继续充钱。

比如说,需要缴税、账户IP操作不正常需要激活……直到这个时候,张女士才发现了不对劲。


【卖卡“帮凶”被抓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审】

南京溧水警方调查发现,张女士的266万多元进入了5个实名银行账户,其中一个账户的提供者叫“李阳”,并很快在云南将此人抓获。2月22号,犯罪嫌疑人李阳在南京溧水区法院受审。李阳供述,自己共向收卡贩子卖出2张银行卡,获利2400元。


被告人李阳对自己犯下的过错认罪认罚,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机会。

经查,李阳卖出的2张银行卡中有一张被诈骗上线利用,用于转账张女士的44万元,另外一张银行卡没有使用。当知道到自己的银行卡中进账44万元后,李阳还曾因为贪心从中窃取了5万多元。

公诉人:李阳为了利益向他人提供“两卡”,进而为他人犯罪提供便利。在该过程中,又基于贪念,将进入自己银行卡里的钱非法占有并窃取,进而触犯了两个罪名,其行为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法庭上,公诉机关建议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阳数罪并罚,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这个案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交友务必谨慎,千万不要相信对方鼓吹的所谓“有平台内部消息,稳赚不赔”等谎言,谨防投资理财骗局;另外千万不要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不要沦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江苏台记者/陈渝娜 刘小慧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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