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
那为什么呢?
出发点就说保护投资者利益。
首先,保护作为各类专业从事证券交易及经营业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必然会在工作中获得多于普通交易人的业务优势以及信息优势,如果允许其利用这类优势进行证券买卖操作,就会大大损害普通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其次,证券从业及监管人员具有参与证券行业监管立法立规、交易审核、以及日常证券行业活动的业务需求,当其参与证券买卖活动时,必然与其所应当负有的职责产生冲突,影响职责的履行,扰乱证券活动秩序,损害投资人权益。
而且我国对金融市场一直是保持严监管的态度,只要有1%的可能性,那就直接禁止。
比如炒股这件事情,假设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那很多分析师在发布买入看多报告前,私下用自己的账户先买入一部分股票,那后来看报告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不就成了接盘侠?
虽然你可以说有很多方法可以监控证券从业人员的持仓行为,但是最彻底的就说直接不让你有证券账户,完全杜绝,而监管层也就是从完全杜绝出发,设定了禁止炒股的监管红线。
依据的是什么法律?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前款所称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也就是说,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证监会均可对行为人做出市场禁入的处罚,其目的除了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惩罚外,还在于对证券市场秩序的清理,减少不法行为对市场的重复、长期侵害。
严令禁止都有人顶风作案,不禁止的后果可想而知了,下面是证监会的通报:
证券从业人员依靠信息优势赚得近百万,如果不给予严监管,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可以炒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