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贴企业发展基金如何纳税( *** 补贴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jijinwang
你可能不知道这9类收入是免征所得税的!
税收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为了鼓励一些行业的发展,会有一些优惠税收政策。例如减按15%缴纳所得。但你了解还有些可以免征所得税的吗?
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七、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八、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九、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政府补贴收入到底要缴税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政府补贴收入要区分情况,不能简单判断是否需要缴税。对这个问题自己在今日头条发布过一篇文章,比较详细回答了政府补贴的账务处理及涉税注意事项,如果想具体了解,可以查阅这篇文章。

2.一般来讲,如果政府专项财政补贴资金,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征税收入,同时对应成本费用不能扣除,这类资金都会有具体管理办法。如果5年内没有使用完 ,政府没有收回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不是政府专项补贴资金,一般情况下应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过个别特殊情况有可能属于免税收入,如果没有把握,建议将公司取得财政补贴具体项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3.增值税来讲,就是如果补贴与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数量、金额具体挂钩,应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否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2、筹建期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后,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可以有两种选择:1.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2.作为征税收入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没有取得收入前按照规定可以不计算为经营年度。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因此,企业最佳选择就是将收到的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后,筹建期就算结束了,筹建期间也就需要计算为正常的经营期间了,需要正常申报企业所得税,可能对筹建期间的亏损扣除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政府补助的资金是免税收入,计入递延收益中,当然如果是专项用途的必须转款准用,挪作他用的话就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政府给企业发展总用的,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