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排查及健康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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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1日)下午举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今天,本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和防控管理,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毒等相关防疫措施。该病例已闭环转运至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该病例为女性,56岁,退休,居住于普陀区志丹路155号西部名都花园。28日下午因发热前往同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3月1日,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已全程接种过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截至3月1日15时,已累计排查到在沪密切接触者78人,均已落实管控,其中41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
已排查到在沪密接的密接199人,均已落实管控,其中102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采样检测中。
累计排查到筛查人员19031人,其中6793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采样检测中。
累计采集环境样本1752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普陀区石泉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列为中风险地区,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该病例涉及的轨迹为普陀区甘泉街道志丹路155号西部名都花园,石泉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甘泉街道甘泉路436号好客时代生鲜超市,甘泉街道志丹路151号老上海面馆。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2022年2月15日,满洲里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满洲里市南区街道已调整为中风险地区。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呼和浩特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2022年2月1日以来有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旅居史来(返)我县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尽快到县人民医院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我县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凡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及时空伴随等情况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各乡镇、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包联小区单位)和各交通卡口、检查站要全力排查2022年2月1日以来从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县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加强来(返)人员管控工作,认真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即日起,从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我县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县已满14天的,纳入社区管理进行7天健康监测;不足14天的,尽快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进行14天健康监测。上述其他地区来(返)我县人员仍按照《卓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5号公告》执行相应管控措施。

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城乡居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强化主动报备和主动检测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等涉疫地区,在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滞留的我县旅客要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六、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七、即日起,全县范围内大型灯会、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暂停运营。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公共场所(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八、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在我县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十、本公告相关管控措施将根据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等地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在严格执行上述公告要求的管控措施前提下,其他管控措施继续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5号、6号公告执行。

报备及咨询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74—4702979

社会管控组:15547135557

医疗防控组:15849422888

疾控中心:0474-4903427

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0474-4709934

卓资山镇:13947447481

南窑子社区:18147437806

东街社区:18347406648

北街社区:13948484583

河南社区:13847483058

新建街社区:13848446233

新民街社区:13847401245

龙胜社区:18347435506

大庆街社区:15848403512

福安社区:15924555209

福康社区:13789443641

福祥社区:13704742764

旗下营镇:13514741884

十八台镇:15947773998

梨 花 镇:18604749835

巴音锡勒镇:15947570774

大榆树乡:15247481227

红 召 乡:15326060879

复 兴 乡:18047163016

附:

卓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监制:魏文军

审核:朱 峰 乌云其其格

编辑:刘泽洋

来源:风采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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