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没有规定)

jijinwang
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并需要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后续业务】
1.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和后续管理工作,可转请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创投企业及其所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2.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澎湃新闻记者 孙铭蔚

在发预估净值这件事情上,多家私募都表示,“不卷了。”

12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多家头部私募如幻方、明汯、九坤、启林、天演、希瓦等都发布通知称,将于本周或下周起停止发送预估净值数据,并让大家关注每周正式净值周报。

“基于合规考虑,经投研部、风控合规部等一致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始停止预估净值图的发送和整理,本周到12月底前我们会继续把预估统一汇总到群内进行过渡,2022年开始完全停止预估净值。”也有第三方代销机构称即将暂停预估净值数据汇总。

据了解,由于私募的净值更新并不像公募那么快速,而是要经过托管机构复核,所以私募基金一般在第二周的周二才能披露前一周周五的净值。比如,12月10日的净值,12月14日才会披露。

近两年,私募会在周五盘后发布未经托管复核的周度估值,给到直销客户;三方、券商等机构也会整理成私募估值表,发给客户。

不少机构都称,暂停发布是考虑到由于统计口径、计算方式等差异,预估净值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瑕疵,且未经托管机构复核确认,决定不再提供预估净值服务。不过,也有百亿主动管理私募基金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内部尚在对此评估,看看同行和渠道的需求。

一位头部私募的内部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称,周五晚披露预估净值的“行业内卷”由来已久,在上周一家知名私募披露错误预估净值信息收到监管函后,私募才纷纷暂停了周五的估值。“这是个趋势,未来应该都会停的。”

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珠海横琴万方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书显示,珠海横琴万方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方资产”)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管理“万方掘金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因内部操作流程存在缺陷,存在向投资者披露错误预估净值信息,给投资者造成误导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万方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私募排排网研究主管刘有华对此表示,私募管理人提供预估净值,本意是一种客户服务、售后服务,提升客户的体验感,但是却有一部分投资者简单地作为了投资决策依据,存在一定的误导性。其次,预估净值主要是私募管理人提供给投资者参考的净值,而且主要由私募管理人来计算,因此计算的方式和方法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容易造成预估净值和实际净值偏差较大的情况,从而产生合规风险。建议投资者,投资需要理性,正确的长期投资价值观,是拥抱财富的正确打开方式。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