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既是量化私募明星璀璨的大年,也是
私募基金很快坠入凡尘之年,如流星一般划过。前2年,量化私募曾以其丰厚的获利效应,在市场的一片肃杀声中得到更多投资人的广泛关注。但很快,有不少头部的私募量化基金产品,如幻方、天演公司等,尤其是其中的“指数增强类”基金产品出现了很大的收益回撤,让投资人猝不及防。说大的方面,国内的
量化投资方式跟海外差不多,是交易“模型化、程序化”的代名词,很多量化
私募基金公司的核心人员本身是从海外投资机构出口转内销的。
量化交易跟我们在日常主观分析做投资的过程是完全不同的,量化私募更希望在投资中“去除人为判断/分析的因素“,因为人在交易中会存在“贪婪和恐惧”这2大人性的弱点,就是人的执行力会较弱。而计算机就不同了,其执行预先设定的程序起来,是完全机械的、完全无条件的,执行交易规定的纪律性极好。此外高频量化私募更能够靠“机器学习”模式去找到一些普通投资人无法找到的投资模式,使得投资机会更多,此外,这些指数增强基金所跟踪的主流指数(比如
中证500指数、
中证1000指数)的走势是持续的上升趋势,要远好于主板指数和
沪深300指数,不少量化私募基金靠在市场升势里的选股能力强之能力,赚得了不少相对于指数的超额收益,“遇上了上涨的好运气”也是量化私募能阶段性获大利的重要因素。也是为何量化私募在近年能脱颖而出、放开基金的资金募集的原因。具体投资上,量化私募机构会事先构建(设计)好量化交易的模型(含选品、交易、资金惯例、纠错等),反正就是把所有能想到的市场情况及自己的投资应对措施,用C、C++等语言编程后,变为了计算机能识别、可执行的机器语言,在日常里由计算机自动执行交易就完了,而那些交易周期极小的量化私募基金被称为“高频量化私募基金”,他们言必称他们的偶像是美国文艺复兴公司的【
西蒙斯先生】(数十年年获利60-70%)。去年起量化私募基金从众星捧月的天空极速就能坠入了凡尘,我认为跟几点有关系:(1)是量化私募基金的规模因为明星效应而急剧扩大,但其交易策略的资金容纳量是有限的。而入金量超过了量化策略的资金容纳上限后,更多量化私募不得不研发主动管理策略以容纳更多资金,这是公司不擅长的领域,因机构的“规模贪婪”效应导致的基金盈利下降是必然的。(2)监管层对量化私募基金的监管趋向于严格。由于近2年量化私募基金的规模因盈利效应而扩展过快,导致“割散户韭菜”效应频出,其程序化的大资金的快进快出,也对市场走势形成了不利的影响,势必引起监管层的警觉,引发上层对此的“
窗口指导”,量化私募规模扩张举动由此戛然而止(虽然他们总觉得中国量化私募的规模占比应该跟
美股一样高,但别忘了中国市场是散户占90%的新兴市场,监管层不可能对市场交易的公平性、量化交易的冲击效应视而不见)。(3)前期持续上升的500指数等价格开始见顶回落,但不少头部量化私募基金在跌势里根本没有做
风险对冲。这是因为在指数增强基金的产品合同规定里,本来就是没有风险对冲条款的(否则就变成中性量化
对冲基金,而不是指数增强了),即这些基金产品不能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品
对冲持仓的下跌,且我个人认为,这些量化私募虽然因合同所限而无法对冲,但人为的资金仓位管理也没在做,确实是失职。这样只能看着基金净值随指数下跌而无能为力,这是造成近期量化私募,尤其其”指数增强基金”被人诟病的主因。所以投资人在选买量化私募时,一定要弄清产品的收益表现特征,能承受大波动的投资人才买,所以不同投资人是适合不同产品的,但也不要把量化私募基金一棍子打死,毕竟所有的投资策略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市场情况,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
有限合伙基金的归哪里监管?如何控制风险!!
有限合伙基金在我国现在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发改委和证监会都可以监管的,但是每个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额超过5个亿,就必须要到发改委备案的。
至于风险,每个公司的控制方法大同小异,基本都是有抵押,有担保,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控制被投资方的股权等。抵押要看抵押物是什么?最好是实物抵押,可以变现的快,担保有无均可,因为它起不到什么作用,股权质押最好的50%以上但是要看什么项目、投资额度和融资方的注册资金而定。
经济金融分类达人商永柱
基金公司的监管单位是哪?
基金公司的监管单位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二百零十四条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什么是基金子公司呢?
基金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特指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这是目前各基金子公司的主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