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基金业协会哪个备案( *** 和基金业协会关系)

jijinwang
12:13 ㊙㊙【私募基金监管格局大调整基金业协半数登记备案权下放地方】据财新,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牵头起草相关办法,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分离出部分职能给地方证监局。如若方案能最终落地,基金业协会将分离出约一半数量的私募的登记备案权到地方。

1、私募基金备案规定有哪些?

虽然问的只是私募基金备案,但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跳出“如何备案”,回到“如何备案一只合规的私募基金”这个问题上来。

首先,列出以下我将分别说明的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协会通知意见:

综合性法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综合性法规,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础上对私募基金的开展进行指导,主要涉及管理人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认定、投资运作规定、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年度报告机制的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业内谈之色变的“新八条底线”,对私募基金的营销有极大的影响,这也是小编在另一个答案里说过的千万别信一个电话打来就让你购买私募基金,因为监管层对这部分采取严监管)

登记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基协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规则要点汇总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十四)

(这部分内容我就汇总一并说了,应该是跟这个问题最贴切的条文,基本是明确了私募基金必须进行备案,而且尤其强调私募基金产品必须要及时履行信批义务,流程及细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规则要点汇总》中有比较细致的规定,14个问答是由协会发布的,基本是实物中容易产生疑问的地方,作为备案人员切不可忽略)

募集行为: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募集是备案之前的步骤,尽管在备案部分不涉及太多,但这就像是因与果的关系,如果募集中间出现问题,即使后期备案得再好,也容易出毛病,因为切记在备案前得募集流程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是再次强调,募集推介和信息披露是目前监管层对私募基金的两大监管重点,因此提出来希望题主重视)

下图是小编一字一字敲出来的汇总,其中问答部分还没来得及更新,送给大家~




(评论员:路人甲)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备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需要的资料

一、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彩色扫描件。

二、法人,股东及高管的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三、上述人员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

四、上述人员的简历(原工作单位及职责,证明人及电话) 。

五、章程PDF格式(最后一页盖公章) 。

六、座机电话,传真。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主要特点

(一)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二)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三)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 公司名称,范围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同时,为落实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公告要求,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实缴资本的要求

公司法已经取消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基金业协会的公告,作为一个自治协会的非规范性文件,更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协会一直没有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的规定。但作为必要且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根据备案的实践,一般能覆盖公司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的资本即可。公司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但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机构员工人数不能过少,一般8-10人。

4.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5.私募基金一样适用“静默期”要求,即从公募基金公司离职的基金经理3个月内不得在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6.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7.高管任职证明应上传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9.从业人员年龄太小一般不可,协会会认为其缺乏相关经验。

10.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我们在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备案,这样我们才能进行合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希望关注谢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需要的资料

一、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彩色扫描件。

二、法人,股东及高管的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三、上述人员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

四、上述人员的简历(原工作单位及职责,证明人及电话) 。

五、章程PDF格式(最后一页盖公章) 。

六、座机电话,传真。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主要特点

(一)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二)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三)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 公司名称,范围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同时,为落实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公告要求,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实缴资本的要求

公司法已经取消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基金业协会的公告,作为一个自治协会的非规范性文件,更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协会一直没有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的规定。但作为必要且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根据备案的实践,一般能覆盖公司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的资本即可。公司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但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机构员工人数不能过少,一般8-10人。

4.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5.私募基金一样适用“静默期”要求,即从公募基金公司离职的基金经理3个月内不得在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6.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7.高管任职证明应上传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9.从业人员年龄太小一般不可,协会会认为其缺乏相关经验。

10.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我们在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备案,这样我们才能进行合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