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不包括)

jijinwang
【了解S基金几大“光芒”点】
随着母基金资金紧张,银行通道关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频频爆仓,仅有少数头部机构可以募集到新的基金,而大多数投资项目遭遇滑铁卢,募集不到资金便无法开始。因此,S基金为流动性而生。
S基金的诞生还引发了私募股权投资界的极度关注,成为新一届“网红”。S基金与传统的私募股权市场不同,传统的私募股权市场流动性差。而S基金的流动性以及其丰富的投资组合种类恰好能够提升PE二级市场的主要价值,还促进了GP动力,促使金融投资市场日益繁荣昌盛。
可S基金究有哪些优势让企业如此“着迷”呢?歌斐资产相关人士就说清楚了S基金自身所带的“光芒”。
1、规避J曲线效应,加速现金回流
直投基金的存续期一般在8至10年左右,其生命周期曲线通常被称为“J曲线”。这种投资周期漫长,收益慢,平均需要3-6年才能取得收支平衡,LP们才开始获得回报,因此净现金流呈现“J”形曲线。而S基金在基金较为成熟的时期进入,投资时标的基金的J曲线往往已经触底并开始上升,因此能够获得更短的回报周期。同时还有助于提升基金效益的可见度,加速现金回流。
如果是以配置投资后期的基金份额为主的S基金,最早可以从投资元年就开始产生回报,平均在投资第5年就能收回超过一半成本。因为回报速度加快,再加上很多时候折价收购资产,S基金的平均净IRR明显高于直投基金。从全球数据来看,自2008年开始,不论是净回报倍数(TVPI)还是净IRR,S基金相较其他私募基金均有优越表现。
2、降低“盲池”风险,投资高透明度组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之时,由于底层资产尚未确定,基金投资人对基金未来投资的底层资产存在盲区。相比之下,S基金参与投资时常常处于投资后期,购买的一般是已经持有相对确定底层资产的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投资组合较为清晰,透明度更高,表现不佳的资产也无所遁形。通过对要收购的基金或项目开展充分尽调,S基金团队对基金份额及底层资产可以进行更为准确的定价,以满足LP的预期回报。
3、采用分散化策略配置资产
由于S基金的投资活动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又充满机会性,所以许多S基金都会采取极度分散化的策略,即便是专注型S基金在寻找标的时,也会在成就年份(Vintage Year)、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充分分散投资组合,以控制风险。有时,S基金的投资组合横跨数年,因此还具有一定抗周期的作用。1993至2011年间成立的基金中,只有1.4%的S基金净回报倍数(TVPI)小于1.0x,相比之下有22.8%的直投基金遭遇亏损。总体来说,S基金由于存续期较短,具有整体投资风险较小,回报更加稳定的特点。
从以上优势不难看出,S基金的一个本质就是它是充满机会性的,并且其中的优质机会严重稀缺。 歌斐资产也提到,S基金抓住了新的投资机会,可以进行基金重组,而且能不断提升GP动力,降低投资S基金的LP的投资风险,提升他们的回报率。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区别?

你好,这里是7分钟理财。

私募基金本质上是包含两种类别的,一种是私募股权基金,另外一种就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阳光私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任何一种不能在正规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非上市)的股权资产投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级市场。通常是合格的投资者把资金交由投资管理公司,这类公司将资金直接投向目标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而阳光私募并不直接投资于目标公司,而是二级市场,这点与私募股权基金重点投资于一级市场有所区别。另外还有私募股权不像阳光私募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卖,退出的渠道非常有限,而且通常投资周期较长,一般要5-7年的时间。

那么接下来,可以具体的详细的给大家说一下私募股权基金和阳光私募的区别。首先,我们可以选择金斧子一类的私募网站,来看一下具体的产品详细信息。检查有没有净值公布,有的话可以认定为阳光私募;第二,看有没有可赎回的选项,有的话可以认为是阳光私募;第三,查看投资策略和投向这一栏,如果里面出现vc、一级市场、成长型/并购型/创业型/企业股权等字眼,这个就是股权私募;如果里面出现:股票/债券策略、xx多头策略、宏观策略、组合基金策略、期货策略等等字眼,可以说是阳光私募

(欢迎和我们交流不同意见,本条内容是独立的理财平台——7分钟理财的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予转载,会追究哦~)

谢邀!我是潘帕斯 沐风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其产品类型包括:权益类基金、固收类基金、混合类基金、期货类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其他类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其产品类型包括: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其他类基金


以上是两种类型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中国的基金业协会官方给出的最小范围限定的定义,首先你是私募对吧,私募你就必须备案,你要备案就要参照协会的定义和分类进行,其他的定义感觉都是那么不符合现存要求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投资标的范围明显不同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投的是股票,即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股权基金投的是有可能上市、但还未上市的企业股权。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帮助,欢迎交流沟通。

2、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特点是什么?

这方面我比较熟悉,在工作中接触了很多私募股权基金,还帮助一些客户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我借着这个问题,具体讲一下这种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吧。

基本上,我们实际接触中,把私募股权基金分成了六种运作模式,我来一一解析,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采取该模式的案例例如:国内上市的首家创业投资公司鲁信创投。

二、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质是通过信托平台发起新的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计划募集到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信托直接投资。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目前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三、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四、“公司 有限合伙”模式 “

公司 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 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投资基金。

五、“公司 信托”模式 “

公司 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目前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一个例子则是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六、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特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刚刚来到悟空,欢迎大家和我留言交流~我会多多回答问题,多讲干货,希望能和大家交朋友。

首先,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一支对公司未来价值有一定预测能力的团队,说服有钱人把他们的钱拿出来,以比较低的价格投资于若干个公司的股权组合,然后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实现这些股权价值大幅提升及证券化变现,然后在二级市场择机抛售,赚的钱分给有钱人80%,这只团队留下20%的业绩提成,而且每年提取相当于投资规模2%的管理费,这就叫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运作有以下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PE,private equity。之所以private,是因为它可以不用公开它的财报和投资项目。这个是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的。PE到底能不能被简称为私募呢?这个很难说,因为国内对私募有两个理解,一个是PE,也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基本是在公司级别进行投资活动的;一个是私募股票基金,是通过募集资金在A股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交易的基金。股民们说的私募一般指的是后者,企业家和投资家说的私募一般指前者。我在这部分说的PE也是前者。

PE做什么的?PE是通过把自己掌握的资金对一些认为前景比较好的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可以是买一部分,也可以是购买全部股份。这个目标公司可以是上市的,也可以是非上市的(如果是上市的公司,并且是购买一部分股份,这个和我们国内股民说的私募做的事情就比较像了。但是投资理念不一样,因为PE一般都是2-4年的投资期)。当然,不同的PE,它们的投资理念也不同。有些PE是投资于目标公司的前景和它的管理团队,所以在锁定目标公司管理团队的情况下,对投资公司的日常运营不做过多的干涉;但是有些情况下,作为大股东的一些PE会对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一定程度的影响(大家可以结合贝恩资本在国美一案当中的行动进行理解)。

PE如何投资?PE一般的投资方式是,通过MD和LP(有限合伙人)们发掘有前景的行业和公司,之后把这些公司名单交给下面的associate。这些associate会对这些公司做一个初步了解,之后再请咨询公司做marketDD(due diligence,尽职调查)、四大做financialDD(这就是四大的advisory部门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律所做legal DD、一些tech consulting firm做technial DD(从技术角度看目标公司的发展前景)。做完大量的DD后,还要通过和公司管理层的访谈去了解他们的领导力,运营理念和未来成长潜力。当然最后还有很重要的一步是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估值完了就是和目标公司谈判了。谈完了然后PE内部开个会,决定收购了就出钱买了。当然,大量的项目都在上面的那些步骤中被卡死了(经典的凯雷收购徐工案)。

PE如何**?PE**的方式叫做“退出”,也就是将之前投资的公司卖掉或者让它上市(或者再次上市)。一般来说PE的单个项目的投资年限是2-4年,在这2-4年中会帮助或者看着这个公司成为它所处的行业当中的翘楚(或者前几名),然后把它再卖给它的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的PE,或者让它上市,然后通过二级市场退出。一般PE**的倍数都在2倍以上,在以前市场好的时候,10倍的倍数也屡见不鲜。当然现在市场竞争激烈,PE多而好项目少的情况下,倍数降低也是情理之中。

随着PE的发展(中国特色的发展),PE多了一个赚快钱的渠道,就是投资即将上市的公司,然后在其上市后锁定期过了之后迅速套现。这就是大名鼎鼎的pre-IPO项目。大家也许知道,国内很多本土的人民币PE基金都是“背影深厚”的。各路X二代神仙发现了pre-IPO能带来的高额回报后,都纷纷瞄准了待上市公司。很多PE能够在IPO一年前,甚至IPO一个月前强势进入目标公司,然后待其上市后套现离场。这里只是指明现在国内PE的一个发展现状,虽然是个不健康的现状。

PE钱哪儿来?既然是个fund,那么钱一般来说就不是自己的钱了。当然有些PE是合伙制的,里面的钱都是合伙人的钱。但是大部分的PE都是通过融资来获得资金的。来源有很多,比如一些FOF(专门投资基金的基金),比如养老金基金。

PE和VC的区别?其实本质上PE和VC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PE主要侧重于一些比较大或者说比较成熟的公司的投资,而VC,鉴于其风险性质,投资的一般都是种子公司或者是创业初期的公司。PE的收益率相对VC较低一些,但是成功率高一些;VC反之。

PE的pay和如何进PE?先说PE的pay吧,国内的各色新晋PE不清楚,但是传统的美国那边过来的PE,比如黑石,凯雷,KKR,贝恩资本,包括CDH和淡马锡,这些给的pay都很高,entry level RMB100W的base应该有的(大陆)。成功退出的项目还有项目奖金。Life style来说,一般都是比banking稍微轻松一些,比top consulting累一些。

升职道路:associate->senior associate->VP->MD

如何进:一般最大的几个PE都是招2-3年TOP consulting和IB工作经验的人。稍小的PE也会选择四大advisory或者audit的人,但是几乎所有的PE都不招应届生(今年淡马锡招应届生了,但不知道pay如何)。所以进PE一般靠朋友推荐为主,也有的是靠猎头推荐。很少有大PE挂出来招人的信息的。

3、有限合伙制为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

金融业是people's business,同样,私募股权投资的核心竞争力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各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内在要求以及相应人才激励的市场需求,可以说是催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有限合伙方式主要动力。


从中国市场的一些实践事例看,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出资、分配、治理安排通常采用如下方式:

GP通常承诺提供基金不低于一定比例,如1%的投资金额,同时GP每年收取基金一定的资产管理费,一般是所管理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如1-2%,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

LP通常承诺提供不高于基金一定比例,如99%的投资金额,同时要求一个最低收益的保障(即最低资本预期收益率,目前市场上一般是6-8%),超过这一收益率以外的基金回报,LP往往约定有权获得其中的一定比例,如80%,GP获得其中的另外部分,如20% 。GP不承诺基金的任何收益,不对基金的亏损负责。

GP通常由在投资方面具有专长的机构担任,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并承担无限责任;LP不插手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将资金委托GP管理,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与公司制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公司制要求同股同利,相同的股份享有相同的收益分配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了激励GP,根据行业惯例,通常会给予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如20%,的投资超额利润分成,而只要求管理人(或公司)投入较小比例,如1%,的基金份额。

公司制假设公司可以“永续经营”,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是每一只基金在发起时都设定了存续期(目前通常是10 年左右),给投资人更灵活的投资期限配置空间。

公司制有注册资本和缴付期的规定,公司成立后一段时期内需缴足注册资本金。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通常采用“承诺出资”制,也即只有在确定投资某一个项目时,基金管理人会通知所有的有限合伙人按承诺认缴基金份额和项目总投资额计算并交付资金,由基金管理人集合资金后进行投资。 由于任何资金都是有成本的(例如机会成本), 有限合伙制下的“承诺出资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资金成本。

有限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具有承担有限责任又避免双重纳税的优势是其他组织形式无法比拟的。

从上述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比较可以看出,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GP和LP是专长和资金的合作,GP出的是人力资本,这也是投资活动中最重要的要素,主导投资活动,并承担无限责任以及收益的一部分剩余索取权,LP出的是资金,让渡投资活动的主导权以及收益的一部分剩余索取权。GP和LP是一种基于信任的受托关系。这种权力和收益按投资能力和出资大小双维度考量进行的配置,很好地契合和投资行业的特点,解决了出钱与出力的和谐统一,极大地促进了基金的发展。

正是由于有限合伙制实现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管理权的合理分配和制衡,科学的治理结构为专业投资人才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而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同时有限合伙制赋予LP更灵活地配置资本,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以及避免双重税收等优势,从而导致有限合伙制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理性选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简称“PE”)。主要采取三种组织形式:公司制、契约制(也称“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

公司制产生时间较长,规范但效率不高;信托制能快速集中大量资金但缺乏有效登记;而有限合伙制则是一种介于公司制和信托制之间的组织形式,兼具了二者的优点。

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合伙人共同设立,其中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GP)和一名或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GP通常是在投资方面具有专长的机构,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担任基金管理者,执行合伙事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可以仅象征性出资。LP通常为自然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GP定期就合伙企业相关事宜对LP进行信息披露。

合伙企业可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一致,GP和LP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此外,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十分灵活。再次,合伙企业制可以避免双重纳税。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GP和LP仅需在合伙人层面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基于以上优势,有限合伙制自然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选择。

(编辑: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