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规效力依据

jijinwang
法院执行的那些事:官司打赢了,钱没拿到,等于白打。
估计大家会以为打赢了官司就能拿到钱了,或者说打赢了官司还怕你不付钱?
现实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大有人在。
今天和大家聊聊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基本法律知识。
【申请内容】一般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的财产部分能申请执行。
【申请法院】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如,公证书、调解书的执行,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时效之日起算。
【法院职权】收到执行申请后,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职权及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并隐匿财产的,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院还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上失信名单等措施。
【执行结果】申请执行的结果:执行完毕;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法恢复执行);终结执行(执行无果并结束)。
每个案件和被执行人情况各不相同,无法提供行之有效的流程,上述有关执行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民法典

“指导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指导意见”不是行政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一、“指导意见”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二、该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因此,“指导意见”不是行政法规,也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效力fǎlǜxiàolì

释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扩展资料: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具有一定的效力。

法律效力是法律从规范的静态存在走向实践的动态存在的内在根据,法律效力是内含于法律中的对法律调整对象产生作用的能力,因之,其可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法律效力的实体根据在于法律的合需要性与合规律性(统称合目的性)。

其形式根据则在于对语法、逻辑、修辞等语言工具的尊重和对内部之正当程序和外部之必要强制的坚守。

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效力哪个大?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地位次于法律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希望有帮助

收取专项基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其建立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任务占坑

关于维修基金有法律依据吗?

由建设部、财政部所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当然有,维修基金是政府行政收费,其法律依据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