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so香港基金(香港ORSO)

jijinwang

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亚洲经济体之一,香港养老金体系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和发展,香港目前形成了以公共养老金为第一支柱,以强积金为代表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计划以及自愿储蓄性私人退休计划为第三支柱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


其中香港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完全由政府预算资助,旨在为贫困者提供社会安全网。

第二支柱强积金计划是香港养老金体系的主体部分,属于强制性的、私营管理的、雇主发起的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强积金采取跨各资产类别的全球多元化配置方案。

通过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了相对较好的投资收益。

第三支柱自愿储蓄性私人退休计划则在香港较为完善的金融教育背景下取得了良好成效。

本课题包含五部分内容:香港养老金制度概述;第二支柱养老金资产管理。

第三支柱养老金资产管理;香港养老金资产管理的特点和趋势;香港养老金资产管理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与其他发达经济体一样,香港也面临着预计会持续的人口老龄化趋势。

过去的20年间(1996-2016年)香港老龄人口仅增加了50万人,目前香港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约为11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6%。

随着战后婴儿潮一代进入晚年,未来数十年间香港65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将会进一步快速增长。[ Scott, Ian(2010),香港公共部门,香港大学出版社。]

预计在2036年前后将达到23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将上升到31.3%,值得注意的是,此后至少30年内,老龄人口会继续维持在这一水平,2066年老龄人口预计达259万,占总人口的比重约为36.6%。

在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经过一系列改革和完善,香港形成了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为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为以强积金为代表的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为私人退休计划自愿储蓄。


作为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金体系,旨在为贫困者提供社会安全网,公共养老金完全由政府预算资助,不涉及资产管理。

香港的公共养老金体系包含了多个层次,囊括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CSSA)和公共福利金计划(SSA)。

不同计划的津贴水平和资格标准各不相同(包括居住要求、经济状况调查等),能够支持不同的老年群体。

不同计划的主要功能在于为那些无法通过其他支柱或生活费补助而获得足够退休保障的老人提供安全网,进而减少贫困。


1.综合社会保障援助(CSSA)

综援计划(Comprehensive Social Security Assistance,简称CSSA)为经济无法自立的人群提供安全网。)

综援计划旨在使该群体收入达到规定水平,以满足其基本之需。香港首个公共援助计划始于1971年,是香港社保体系的根基。

1971年之前,社会救济大体上皆具局限性和临时性,直至1958年才成立社会福利署,且港府限制其作用,强调家庭所起的社会福利作用。

1965年发布的首份社会福利白皮书强调,增强家庭支持是政府在援助方面的必要职责。


在港督卫亦信(David Wilson)于1991年成立的工作组公布白皮书后,公共援助计划于1993年更名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CSSA),福利金得以增加。

自CSSA成立以来,案例数从1993年的92,000宗[ Scott, Ian (2010). The Public Sector in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稳步升至2017年的236,522宗[ 社会福利服务数据,2017版。]。

同期,政府支出从20亿港元增至210亿港元[ 香港政府人口普查,2015年。]。在此期间,CSSA支出约占政府每年预算的6%-10%。

2.公共福利金(SSA)

公共福利金计划 (Social Security Allowance,简称SSA)旨在向严重伤残或年龄满65岁的香港居民提供月度津贴,以满足残疾人士或老龄群体的特殊需要。

该计划包括普通伤残津贴、深度伤残津贴、高龄生活津贴(OALA)、高龄津贴(OAA)、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和伤残补贴(DA)。

除了高龄生活津贴申请人、65至69岁的广东计划申请人和65至69岁的福建计划申请人之外,申请SSA计划项下津贴的人士无须接受经济状况审查。

资格方面,申请人须为香港居民,持有居民身份逾7年,且自获得居民身份后须在港持续居住至少1年。申请人不能获取SSA计划项下其他津贴和CSSA计划的援助。

并且申请人必须符合SSA项下各计划的其他资格要求,包括年龄、身体状况或伤残情况、其他居住身份和/或收入/资产测试。



3.其他计划

其他公共计划覆盖公务员、司法人员、学校教师和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工作人员。

然而,在2000年或以后入职的公务员无法加入旧有的公共养老金计划,他们须首先加入强积金(MPF)制度。

公务员只有在获得长期合同后才有资格参加公务员公积金计划。该计划的缴费由政府承担,随服务年限而增加。


香港是全球最低生育率地区之一,每名妇女生育1.2个孩子[ 香港人口预测(2017–2066)。],而港人预期寿命为世界之最,2015年达84.3岁。

为帮助大龄劳动力做退休储蓄,香港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Ordinance,简称MPFSO),并分别于1998年、1999年和2000年通过附属法例加以补充,于2000年12月正式颁布强积金制度。



职业养老金计划(Occupational Retirement Schemes Ordinance,简称ORSO)先于强积金制度存在,但是属于自愿性的并且覆盖面有限,两者共同构成了香港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

这两个制度皆为市场导向型,鼓励私营管理的养老金受托机构及资产管理公司间的竞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作为独立监管机构来规范并监督该行业,并教育公众退休储蓄之需。

MPF有310万成员,共计320万个账户,与ORSO一起近乎覆盖100%的劳动人口,资产规模持续增长,MPF、ORSO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达1.2万亿港元。

自愿类支柱第三支柱养老金指的是自愿储蓄性私人退休计划,如投资于退休储蓄保险或其他金融产品。

香港税收环境利于自愿类储蓄和投资。全港平均有效税率只有8%,既无资本利得税,也无遗产税。

此外,香港金融市场发达,投资者可选择投资于股票、单位信托基金、债券、保险产品、外汇以备退休之用。

根据政府统计处2012年所做一项调查,未来一代退休人员中,约50%认为其储蓄或投资可满足退休后的财务需求。该调查和其他间接证据表明,在中产或上层阶级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维持方面,私人储蓄起关键作用。

特别是,未来10年内退休群体中,有些人赶上早前香港发展大潮,获益于香港经济腾飞和资产价值增值,已累积一笔财富。因此,许多“婴儿潮”退休人员的私人储蓄高于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