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因股东违规减持,药明康德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相关方须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前6月11日,药明康德披露,公司股东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先斩后奏”减持价值近29亿元的股份,此举引发轩然大波。
根据药明康德披露,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交所系统减持药明康德1610.80万股,6月8日减持114.17万股,该等股份合计1724.97万股,约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0.70%,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在减持完成,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4,174,619股A股股份,减持比例近80%,约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0.14%。
如此大笔的减持药明康德并未按照规定提前披露。药明康德在公告中指出,上海瀛翊在实施减持前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未提前通知药明康德,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
对此,上交所工作函显示,药明康德近日披露《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违反其在IPO时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第一、上海瀛翊应当高度重视此次违反承诺减持股份事项,立即全面自查本次违反承诺事项的决策过程、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核查股份减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此类违反承诺事项的再次发生。上海瀛翊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上海瀛翊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积极沟通上海瀛翊的相关出资人,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上海瀛翊及公司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第四、公司应与股东充分沟通,督促相关股东建立严格的持股管理制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股份减持承诺,做好权益变动相关沟通和披露。同时,核查是否有股东存在其他违规或违反承诺行为,并根据核查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减持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与之有关的规则和承诺,必须严格遵守。应认真落实上述监管工作函中对公司的各项要求,妥善处理本次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上交所指出。
(原标题《股东“先斩后奏”套现近29亿元 药明康德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