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成立基金在哪个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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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业主便民电话表
1河北省政府(值班室)031187027475
2.省信访局031187802208
3.省住建厅031187904270
4..中央住建部01058933465
5,唐山市政府2823553
6.唐山市民公共热线031512345
7.市国土局5266628
8.市规划局2822425
9.市住建局2826044
10.房屋质量监查2850030
11.商品房合同备案2806259
12物业管理办公室2570567
13燃气总公司2057777
14市热力总公司2825685.2820712(华哔热力)
15自来水公司2057900
16市教育局7232836
17.市处遗办2803684
18市审批局2806318
19市卫生局2851124
20,唐山市规划局用地处2820055
21.规划局建管处2819560
22.国土局利用处5266630
23.住建局群工处2824604
24.住建局工程处2852085
25.房产合同备案2806259
26.预售证审批2806263
27.唐山市公安局2530111
28.路南区处遗办5097531
29.路南区信访局3728009
30.路南民政局2314407
31.路南区教育局2826925
32路南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2570176
33路南区公安户籍计2534350
34公安打黑办公室2570684
35路南区宣传部3728243
36.路北区人民政府2824615
37路北区要2824215
38路北区教育局2057199
39路北区民政局2810974
40.路北区住建局2038225
41.路北区果园乡政府2325315
42大修基金5106611
43中央电视台010-65136789
44中国房地产报记者18633049383
45唐山律师(1)15081915500
46唐山律师(2)17713117386
47住建部信访01058933465
48唐山市民公共热线12345
49.唐山市路南区市民热线2343456
50.唐山市路北区市民热线961890

1、农村基金协助组织,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不知道农村基金协助组织是以什么形式组建的,如果是以集资的方式吸纳资金,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都有合法合规运营的信用社,信用社的信贷资金都是支持农村生产建设的。

如果农村基金协助组识是以吸纳社会闲散资金,为农村经济服务,那首先应获得央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核准许可,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手续,可咨询当地人民银行。

谢谢朋友的提问,个人只能分析,农村基金协助组织,不是办理,而是申请。基金协助组织是一个民间社会组组团体,个人享有知名度的声誉,有个人的职称,有丰富的固定资产和经济来源流转。从而要了解农村基金协助组织的核心圈,以乡村抉贫,融资相结合,带动新农村发展的产业投资和扶持。有活力,有影响,有诚信,有行动,有落实,要深入,要真诚,要踏实,把基金协助组织投入到每个乡村角落。不漏掉一村,不漏掉一户,不漏掉一人,去实质性地开展和扶持。农村基金协助组织,应由地方政府审批才能创办!个人的思想观。


2、如何成立个人慈善基金会,法律上要注意什么?

个人不允许募捐,融资,这是法律规定的。


第一,他没有合法的合作慈善基金会作为监管。


第二、捐款的方式本身就已经公开了不需要假以他人之手。


第三、他不是机构,企业,而是个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和出发点无关。

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88】18号,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以下条件

  1. 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2. 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3. 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4.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参考资料:基金会的功能


  1. 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到 20 世纪末,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为4800 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基金高达300 亿美元,基金会数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统计中,欧洲国家的基金多达10 万之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基金会大量出现。
  2. 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3. 基金会是法人为主体的体系模式,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一、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三、基金会作用:

第一,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到 20 世纪末,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为4800 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基金高达300 亿美元,基金会数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统计中,欧洲国家的基金多达10 万之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基金会大量出现。

第二,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第三,基金会是法人为主体的体系模式,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扩展资料: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可参看《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有详细规定。

题主热衷慈善事业,成立基金会的思路是正确的。

下面,依据《慈善法》的规定答复。

一、慈善工作的主管机构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就是民政局。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二、慈善组织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一)性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见慈善组织系非营利性组织。

(二)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三、慈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慈善组织的设立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慈善组织的章程

应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六、慈善活动的开展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总之,成立慈善基金会,要依法登记,合法履职,接受监督,服务社会。

3、公募基金公司是如何成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2013年新《基金法》及《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公募基金牌照正式放开。

符合规定的券商、保险资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等有实力的资管机构,可以获得发行公募基金的资格,此后,市场上涌现出一批“私转公”、保险系及期货系的基金公司。

 

在中国,成立公司,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一般都是当地的市场监督局审批后即可。然而,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公司——基金公司,其注册成立是需要经过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的。

 

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公募基金由于流动性风险高,投资品种受局限,基金产品缺乏创新。近两年基金市场上在多元化方向发展上。公募基金已经做出了大胆地探索。

一方面,基金业的高速发展及政策面的放宽鼓励了基金产品的创新,各基金公司竞相推出新产品以吸引投资者注意,从销售情况看,投资者对于基金创新的认同也明显高于缺乏创新的基金产品。

另一方面,由于诸如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对于安全性和风险性的要求,低风险产品受到了普遍青睐,促使基金公司注重了对于保本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类产品的开发。但是相对于国外成熟的基金市场,中国的基金市场仍存在着基金持股雷同、新募基金的特色不够鲜明、品种不够丰富等问题。

 

注册公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