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临 2015-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审查了《无锡
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并出具了《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2436 号)
(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
根据该反馈意见的要求,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完成了对反
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
现按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
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