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到房产所在区域不动产登记中心辅助查询。
· 3.股票查询
01
通过中国结算网(www.chinaclear.cn)辅助查询。
02
通过“中国结算”APP辅助查询。
· 4.投资型保险查询
01
通过“金事通”APP辅助查询
· 5.经商办企业查询
01
已知企业名称,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辅助查询企业的最新股东及任职信息,也可通过“天眼查”等APP进行辅助查询。
02
持身份证原件到各登记注册大厅现场查询。
5PART
相关纪律规定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漏报、少报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
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