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业主如何使用维修基金6

jijinwang
物业和业主矛盾的一点看法:
现在业主买房除了暴发户有钱的,一般都是中产阶级,也就是上班打工族,都是花了未来30年的钱买的房子,然而现实是买的房子一堆问题,而且不分大小开发商,除了买房承诺的没有兑现外(这个业主还不至于太闹心),就是交了房子里面各种奇葩问题,网上应该有各种吐槽视频。
这些问题作为业主看来这tm脑子该进多少水弄出来这种房子,想想咱们掏的100万左右的钱,就气不打一处来。
交房的时候和咱们交接的有物业和置业,后期有问题找置业,连叼你都不屌你,只能用物业费威胁物业,让物业找置业解决问题。
所以买房最重要的是开发商,小开发商不靠谱,特别不靠谱(当然有的同志们缺钱,小开发商性价比高)。一般买的房子有问题流程是这样的:你反馈给物业,物业找置业,置业出面解决。现实中是置业公司是母公司为你这个项目成立的有独立法人代表的一个公司(可以随时破产或者更换法人代表),如果这是个大公司,物业是他下面的又一个分支机构,物业反馈到高层的问题,高层会为了未来的经营,把压力转给置业,置业一定会给你做好售后服务,解决漏水,炸裂,外墙脱落等等问题。如果这是个地方小公司,那么物业1%可能是外聘物业,99%是开发商又成立的一家物业公司,这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物业公司是服务行业,99%的物业公司是会用心经营的,当他把问题反馈给置业,如果置业解决问题还好,如果置业不做售后,或者售后推三阻四,业主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用,只能把气撒到物业,一个小区这种情况多了,物业就收不上来物业费,服务会越来越差,物业公司则是能多干一年是一年,因为业主成立业委会(业委会也是乱七八糟,凡是业委会的人,物业都会给他们好处),你把他们赶走了,除了留下一堆问题,就是物业公司告你让你交以前没有交的物业费,这种官司准赢,业主是要付全款物业费的(个别法院会让物业公司打折),物业公司是不会有损失的。业委会新请来的物业公司一看这么多遗留问题,我也不会掏钱去解决啊,你交物业费我只管分内的事(各个省都有物业管理条例),遗留问题要么走维修基金,要么你们大家凑钱解决,法律上一点问题都没有,最终吃亏的只有业主。
总结:死循环啊[求抱抱][求抱抱][求抱抱][求抱抱]!
题外话:至于自治,就是业委会自己干,请保洁保安消防绿化弱电强电电梯监控,这种事情我个人是不支持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不自觉的,自治会越来越差的,参考拆迁安置区!

沈阳某小区房顶漏水,业主委员会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启动专项维修基金,但由于没有账户,委托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承诺维修费用由房屋维修基金承担。但在施工过程中,部分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导致工程停工,已完成的工程款该由谁支付?4月15日,沈阳市法院公布的优秀案例给出答案。


屋顶漏水

启动维修基金维修


沈阳某小区出现屋顶漏水问题,业主委员会经征求业主意见,决定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在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共同组织下,业主签署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分摊业主确认明细表。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出具落实资金缺口承诺书,承诺维修费用由房屋维修基金来承担。业主委员会还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了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资料,并就资料真实性进行了承诺,完成了维修基金使用的申报手续。


由于业主委员会没有独立的账户,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了维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经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验收合格报送工程审计公司确定维修结算款,小区办按维修款结算支付给甲方(物业公司)后,甲方支付乙方(施工单位)。”


改变原貌

部分业主强烈反对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对于维修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顶楼的业主出于对屋顶漏水维修的迫切需求,并不在意原有的屋顶瓦片是否恢复原状,只要求维修至房屋不再漏水;而非顶楼业主则出于房屋美观、保值增值的需求,强烈要求恢复屋顶瓦片原状。由此引发不同意见,施工单位仅施工了两栋楼的维修便被迫停工,随后撤场。


现施工单位就已实施完毕的工程施工费用起诉到法院,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给付。受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屋面防水维修及落水管维修工程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法院判决

用维修基金付工程款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了物业公司承担付款责任,那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符合合同约定。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能够确定工程款的资金来源是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人应当与物业公司共同承担工程款的给付责任。


法院判决明确了工程款的资金来源为维修基金,既为工程款能够得到执行扫清障碍,又保障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涉房屋维修基金类工程合同纠纷的工程款责任主体认定具有借鉴意义。


法官说法

维修基金这样启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房屋维修基金,全称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用于质量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等项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改变了业主表决方式,提高了表决效率,大幅度降低了使用维修基金的表决门槛,并且增加了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的规定。


来源: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周贤忠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逄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