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哪些(国家中小企业基金董事长)

jijinwang
一、国内外咨询:1.中办、国办: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 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2.发改委:煤炭价格指数市场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3.国务院:十四五中药发展规划。4.国家能源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5.俄乌第五轮谈判开始。
二、A股行情回顾
1.指数:上证平开全天震荡走势,收一根小阴线。深证和创业板也收一根小阴线。2.板块:化肥、养殖业、转基因、玉米、种植业与林业、草甘膦(都和农业有关),互联网电商,磷化工,中药等涨幅居前。鸿蒙概念,语音技术,智慧政务,汽车芯片,建筑节能,国家大基金持股(科技)等跌幅居前。3.个股:涨停70家跌停25家,**效应差。
4.量能:已经缩量到8600多亿。
三、个人操作思路
房地产板块昨日已提示风险,现在高切低,天保基本熄火,后排海泰跟上,但已不是全面开花阶段,这个是需要注意的。中药今日异动,收盘后就出了利好,明日估计还能继续,预防冲高回落。农发种业三板,玉米板块突破前期压力位,可期。市场继续寻求市场底,依旧保持谨慎的思路。仓位:两成。关注板块:房地产,中药,农业,预制菜。个股:从板块中找。

1、中小型企业有哪些比较好的融资渠道?

方式其实有很多种,每个人也要根据自身资源个项目条件选择合适的方式。

1、银行贷款

可以做经营性贷款,个人贷款,房贷,项目贷款等。

2、小贷公司贷款

现在外面的各种小贷公司也很多,需求资金不多或者有房子车子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来做贷款。

3、p2p融资

通过第三方平台,需要花一定的服务费用和利息。

4、融资租赁

此方式需要有一定资产的设备方可。

5、信用担保融资

这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高风险行业,是一种信用中介服务,常见的有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综合授信担保,工程项目担保等。

6、股权融资

其它的融资方式就不说了,一般的企业也用不着。

大家最喜欢的一种融资方式估计就是股权融资。

企业只需要出让部分股权就可以得到企业需要的资金,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需还本还息,堵的就是企业的盈利和增长。如果是专业投资人投资,看中的就是企业将来有可能上市或者被并购,投资者通过退出获得高额回报。

股权融资设计的内容就很多,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大多数项目并不适合通过这种方式融资。

要想了解更多股权融资方面的内容可关注我,后面我也会写一些文章讲解,让大家对比有更清晰的认识。

可以通过支付宝APP进行借贷。在网上也是很容易的。因为支付宝是经过国家批准认证的正当的融资机构。只要你有信用贷款是很容易的。至多可以贷款100万。

谢谢邀请!

目前国内创业者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实现,其实中小企业融资,应该要多多益善。中小企业可以借助类似于微链这种可以提供融资对接服务的平台,来提高能融到资金的机会。

2、类似“天眼查”,付费就能查询个人和企业信息数据来源,它的存在合法吗?为什么?

1、“天眼查”的数据来源肯定是合法的,如上图所示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其运营主体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所开发、运营的大数据软件天眼查是一款企业相关数据等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根据用户指令,天眼查的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检索方式自动生成用户检索的已经依法公开的企业信息,以便用户能够找到和使用该已被公开信息。

天眼查自身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如实展示。因此,天眼查无法保证该数据与信息的完整的真实与时效性。说白了就是,“我不生产信息和数据,我只是数据和信息的搬运工”。

2、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作了间接的、原则性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 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条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等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就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 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第五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4)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 违规处罚等措施,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3、对“天眼查”评价,我们从其官网的品牌介绍上,可以看出众多吸引眼球的标签,声称“让每个人公平地看清这个世界”,坚持只采用公开数据,天眼查系列产品不仅可以可视化呈现复杂的商业关系,还可以深度挖掘和分析相关数据,预警风险等。 作为“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查收录了1.8亿+家社会实体信息(含企业、事业单位、基金会、学校、律所等),90多种维度信息全量实时更新,实现了从洞察风险到预警风险的全方位把控,针对个人、企业、政府都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数据爆炸的时代,使用查询软件减少了整理加工的时间,能更快更有效的获取所需数据。

4、很明显,“天眼查”这类查询软件都想贴靠国家授权的身份,或者对外称有相关政府部门参与角色,增加自己的可信度及可靠性。关于违规广告宣传的处罚。

5、通过查询友方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天眼查数据来源的诉讼确实很少,仅仅有未及时更新数据导致的个别名誉权纠纷。

当然合法呀,数据来自工商系统公开的数据,谁都可以查,这些信息本来就是公开的,只不过天眼查这类软件把公开的信息搜集起来,建立个数据库,按要素整理后,单独做出来个专注于工商信息的搜索引擎,从技术上讲跟百度是类似的,因此,信息来源并不违法。

但是因为天眼查这类平台不可能像百度那样依靠竞价排名收回成本甚至获利,所以就采取了会员制的方法,一般情况下一个用户每天可以免费查一定数量的信息,超过数量限制的是要收费的。毕竟存储数据的服务器、带宽租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薪水都是成本,一个企业要良性发展,必然得有健康的盈利模式。

当然每天要查很多工商信息的人,为信息付费无可厚非,当然也可以选择去工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只不过工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时候需要输验证码,效率低很多。况且要在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工商信息,一般要先知道企业的详细名称,并且批量查询的功能很弱(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企业的隐私)。一定意义上天眼查这类平台可以算作需要经常查询大量信息的人员的效率工具,这类人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依靠这些信息获利的。

综上,类似于天眼查之类的平台信息来源是合法的,收费也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存在也是完全合法的。

另外如果你关注天眼查的话,可能会注意到天眼查网站和app上会标注这么一句话“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我想敢公开标注这些信息,应该是经过相关部门允许的,毕竟政府部门一定意义上是政府公信力的代名词。因此,使用天眼查时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