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会觉得震惊,我们去银行存钱的时候,光想着从银行拿存款利息,从没考虑过存款利息收入需不需要纳税。
在我国,是存在存款利息税的相关规定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可能会记得,以前去银行存款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利息税。
居民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历程
- 1950年至1959年之间,利息税率为10%,在1959年停止征收,之后我国经历了很多。
-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税;
-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税;
- 2008年10月9日起孳生的利息,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所以从2008年10月9日起,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不管是15万,100万,甚至更多,都是暂免征收利息税的。
大家注意两个关键词
暂免,我们的税法条例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息税征收是暂免,不是未来永久不收。
对于热爱储蓄的居民来说,当年征收利息税,很多储户不能理解,但这是对我们的经济发展来讲是件好事,为什么?
因为将银行大量存款资金挤向市场,钱在市场上流通起来,经济市场拥有充足的资金,不管是投资创业还是消费,对于我们国家来说,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助力。相比于大家都把钱存在银行,国家更希望大家拉动资金流通,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市场。
所以如果将来再起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大家也不用惊讶,他是调节经济和收入的手段。
储蓄存款,并不是所有金融产品,都暂免征收利息税
免税金融产品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利息、境内股票转让收益、买卖基金份额
应税金融产品
股息红利收入、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债券转让收益
所以大家今后再去银行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清楚,保障好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