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起科技同花顺股吧(st凯乐科技同花顺)

jijinwang

12月22日,资本邦讯,*ST鹏起(600614.SH)回复了《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ST鹏起在回复中表示,万方投资称:

收回金额和投入成本差异的原因: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协议价款为3.26亿元,由于后期征地、拆迁、大市政建设等成本逐年提高,超过项目方案预期成本,万方源按实际情况追加了开发成本。截至目前,该项目投入开发成本约4.1亿元。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利润管理的意见》(京国土储【2015】37号)的相关规定,土储中心给予一级开发企业的利润率为不低于开发成本(4.1亿元)的8%,初步测算约可回收5亿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收回金额和投入成本差异合理性:由于收回金额包含前期投入成本和不低于开发成本8%的利润,因此存在差异。

此外,*ST鹏起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明确以下要求:

一、解决*ST鹏起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事关上市公司利益维护,对市场影响重大。万方投资所称的资金来源包括北京市顺义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款,以及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不良资产处置收益,但根据前期回复以及公司董监高的意见,万方投资至今未能就可收回金额和预计收回时间提供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支持性文件。相关方前期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存疑,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将视情况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二、*ST鹏起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应当对万方投资是否具备代偿能力以及资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供其资金来源的事实依据和支持性文件,并说明本次代偿事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

三、*ST鹏起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万方投资和实际控制人的代偿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就该事项是否具备可行性发表明确意见,并明确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支持性文件,尽快稳定市场预期。

四、*ST鹏起应当认真自查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方投资等相关方及其关联人的股票买卖情况,并核实相关方是否存在股票内幕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将提请有关部门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核查。

*ST鹏起A股、B股股票于2019年12月18日、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A股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来源: 资本邦

关注同花顺财经微信公众号(ths518),获取更多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