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物业维修基金如何去报社挂失

jijinwang
【农民工2年血汗钱意外丢失,看监控被陌生女子拿走:这是全部家当】1月24日,山西临汾。一农民工刚要回2年的工资,并打算存在银行时,意外将6万元现金遗失。据当事人贺先生介绍,当时没有车位,就先把钱给了妻子,等停好车到银行后发现现金遗失,调取监控后,发现被一中年女子拾获。贺先生表示:这是全部家当,希望可以归还,必有酬谢。

1、物业私吞维修基金,应该怎么办?谁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

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小区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方可启动专项维修基金请领划拨使用程序。如物业公司侵吞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不当得利,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诉讼追讨。

物业维修基金有物业或相关业主提出建议使用,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应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成立业主大会后,可由业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如果物业私吞,不降维修基金划转到业委会,可以起诉至法院,根据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1.什么是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物业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3.由谁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4.不属于物业维修基金范围的费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