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9日丨中国银河(601881.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函》(机构部函[2021]2388号)。根据该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国际”)增资1,738,791,750元港币无异议,该等增资款项应用于联昌并购项目第二阶段中,银河国际行使认购权收购(i)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CGS-CIMB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银河-联昌证券”,其前称为CIMB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及(ii) 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CGS-CIMB Holdings Sdn. Bhd.,“银河-联昌控股”)的25%已发行股份。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联昌并购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国际为主体实施与CIMBGroup Sdn Bhd的相关收购(“联昌并购项目”)。联昌并购项目下对银河-联昌证券50%已发行股份的收购已于2018年1月18日完成,对银河-联昌控股50%已发行股份的收购则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6月7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12月19日及2019年7月1日刊载的相关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透过银河国际分别持有银河-联昌证券及银河-联昌控股50%已发行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银河国际已完成联昌并购项目第二阶段收购相关决策程序,待完成相关监管审批后,银河国际将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完成收购银河-联昌证券及银河-联昌控股25%已发行股份,届时银河国际将持有银河-联昌证券及银河-联昌控股75%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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