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哪些房地产信托基金(领展房地产信托基金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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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周明星产品

本周推荐以下5只信托产品:


以上第一款产品由长安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2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9%;第二款产品由山东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1.5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2%;第三款产品由北京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3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7.6%;第四款产品由山东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1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0%;第五款产品由陕西国投发行,投资期限为1.17年,投向金融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7.4%。

从投资期限来看,第1、2和3款产品投资期限相对较长,适合投资资产充沛且有较长投资计划的投资者;第4和5款产品投资期限稍短,适合追求较高流动性和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二、本周热点事件

(一)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再启,融资类项目或进一步压缩

时隔六年,监管部门再推信托业务分类改革。信托业监管工作会议已于近日召开。目前,监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进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探索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和方式作为分类的基础,将信托业务分为新的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对此已有预期”“是个好事情”“旨在推动信托更好转型”。

信托业务划分“新三类”

据《证券时报》报道称,有关此次业务分类改革的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下发,并将业务分类改革作为2022年信托行业重点工作推进。值得注意的是,“新三类”与目前监管导向一脉相承,但名称和说法有所变化。此前的监管会议和相关政策文件,将信托业务分为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类。

早在2018年的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时任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会上讲话时便指出,未来信托业务要坚持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发展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慈善)信托。

时至2020年5月,《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新规”)出台,再次提及要“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同时,明确将服务信托业务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排除在资金信托新规监管框架之外。

“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主要是从委托人目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内容的维度进行分类。”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1》,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邓婷在《三大信托业务分类及未来趋势》一文中指出,考虑到信托业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以及资金信托和服务信托本身就存在交叉,未来具体推行并进行分类监管中仍有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信托功能的优势:一是资金信托与服务信托的区分问题;二是通道类事务管理信托的归类问题;三是资金信托产品的分类有待根据信托特色进一步细化;四是财产权信托的分类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资金信托新规仍是征求意见稿,至今还未出台正式实施的文件。而从最新监管口径来看,除公益(慈善)信托未变外,又新提出了“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这两个概念。

弱化“影子银行”特征

针对“新三类”定义为“资产管理”而非“资金”,也有业内人士解读认为,或许是要强化资金信托的“买方业务”而弱化“卖方业务”,即突出“直接融资”这一特点,弱化“影子银行”特征。

由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牵头撰写的《资管大时代》(2020年11月出版)一书中提到,按照服务对象侧重的不同,资金信托业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信托产品来募集资金,满足卖方客户融资需求的投资银行业务;另一类是通过信托产品提供资产配置服务,满足买方客户财富投资需求的资产管理业务。

该书指出,在资管新规中,将资产管理业务定义为“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业务”,属于买方业务。但在信托业实践中,同时为卖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资银行业务仍是我国信托业务的重要构成。

“信托公司同时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这样不但削弱了市场的博弈定价能力,而且在出现投资风险时,容易出现融资方将风险转嫁给信托机构的情况,存在刚性兑付的隐患,有必要予以规范。”该书对彼时的资金信托业务下了如此结论。

实际上,自2020年中旬开始,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

从融资类信托具体业务来看,广义的融资类信托既包括通道类融资信托业务,也包括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融资信托业务,而需要重点压降的违法违规严重、投向不合规的有两类: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借助信托通道开展监管套利、规避政策限制的融资类业务;二是信托公司偏离受托人定位,将自身作为“信用中介”,风险实质由信托公司承担,违法违规开展的融资类业务。

当前,融资类业务正在以每年减少20%的规模被逐步压缩,而金融通道业务已被要求“应清尽清”。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同比下降35.13%,环比下降6.57%。另外,据北京银保监局披露,2021年,辖内信托公司通道类、融资类业务同比下降93.4%和31.9%。

有业内人士则认为,未来的资产管理信托里,很可能没有“非标”融资。

(二)千亿地产信托风险处置“浮世绘”

2022年2月23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用益信托研究院获悉,仅2021年,信托行业共计披露风险项目282款,涉及金额达1495.18亿元。其中,房地产企业违约是“爆雷”重灾区,2021年全年违约规模达917.11亿元,占总违约规模比达61.34%。

在此背景下,如何处置违约项目风险以及存续项目风险排查,成为信托机构的当务之急。自2022年开年以来,投资人、信托机构与房企之间的谈判和博弈备受关注。有的信托公司摇身一变为“开发商”,全盘接管房地产项目;有的信托公司与房企就债务解决方案的沟通陷入僵局,或将考虑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债权;还有的信托公司则组织起投资人与融资方的直接沟通渠道……

信托机构变身“开发商”

近日,光大信托“接盘”了恒大悦龙台开发商东莞市鸿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钏”)全部股权。天眼查信息显示,股权变更前,东莞鸿钏由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87%,广州恒益祥贸易有限公司持股90.13%。变更后,恒大地产集团退出,东莞鸿钏由广州恒益祥贸易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光大信托的全资子公司。

光大信托之外,五矿信托早前更是接下了恒大广州南沙童世界项目、佛山铂睿府项目和昆明林溪郡项目三个项目的资产。

以“国民信托·新力长沙琥珀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新力琥珀园信托计划”)为例,最新管理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信托财产单位净值为0.7055元,该信托财产净值为234,815,659.38元,而原信托规模为33283.58万元。

上海地区一位资深信托人士透露,年前停工许久的新力地产长沙琥珀园项目,已经从新力地产完全剥离,目前由国民信托全盘接管。据国民信托披露,除全资控股上述项目的开发公司之外,新力金融还将湖南新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名下武汉帝泊湾项目的车位使用、收益权益,均转让给新力琥珀园信托计划。

“多数金融机构应该也是无奈接手。”上述资深信托人士分析指出,在融资方无法以自身资金实力开发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只能自己去完成剩余工程,保障交房。“只有交房了,信托公司才能拿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里的钱,才能保证投资人的本息兑付。”

投资人带律师查文件

有信托业内人士表示,之前信托机构为了增加客户黏性、维护自身声誉,对于风险项目采用滚动发行、借新还旧、发行TOT接盘、自有资金垫付、展期等各种方式进行隐形兑付。现在大多机构都已经兑不动了,有的信托公司躺平了,有的信托公司正在尝试,将处置资产过程更多以个人客户、融资方双方公开直接博弈的方式推进。

“信托公司在处理这些房地产项目风险时,最难过的一关、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于投资人。”上述房地产业务负责人表示,“把投资人拉进来,一起参与到项目谈判沟通中,更有利于推进通过方案。而且他们也更容易理解我们信托公司在这些项目处置上做了哪些工作。”

地产信托风险压力犹存

穆迪最新发布报告直言“房地产风险加剧成为信托业2022年的主要挑战”。值得注意的是,在各方艰难博弈的同时,信托行业或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新的压力。

2021年未经审计的年报数据显示,64家信托公司中,除山东信托未披露不良数据外,其他63家2020年合计不良资产规模达到494.10亿元,较2019年68家合计的371.24亿元高出33.09%。

2022年2月23日,用益金融研究院在最新的研报中则指出:“从信托行业流动性来看,未来3年信托产品到期规模分别为3.8万亿元、3.37万亿元和2.01万亿元,行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面临较大压力。”

该研报还认为,“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未来信托公司在风险处置方面除了传统方式外,通过市场化形式化解风险,与信托业保障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也是一种重要选择。”

穆迪最新发布报告则直言,“房地产风险加剧成为信托业2022年的主要挑战”。报告称,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业的敞口较大。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困境可能会推高这些公司的信托资产逾期率,从而削弱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质量和流动性。

穆迪研报还认为,2022年信托计划赎回量可能激增,可能加剧信托公司的信用压力。2022年前9个月到期的信托计划总额为人民币2.8万亿元,据此,穆迪估计同期将有人民币3520亿元有直接房地产敞口的信托资产到期。除了到期信托计划的规模上升以外,资产管理新规也是赎回激增的另一个潜在原因。

房地产信托发行继续下滑。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投向房地产业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95万亿元,同比下降18.13%,房地产业信托占比降至12.42%。上述用益金融研究院研报预测,2022年房地产信托将延续下滑的趋势,预计2022年的下滑幅度在30%~40%之间。

三、发行情况

(一)发行规模

本周共有37家信托公司发行了252款集合信托产品,发行数量环比上升7款,增幅为2.86%。252款发行的产品中,有198款产品公布了募集规模,平均计划募集规模为1.13亿元,与上周相比环比增加0.14亿元,增幅为14.44%。本周发行的信托产品总计划募集规模为224.24亿元,环比增加29.42亿元,增幅为15.10%。

本周募集规模最大的产品是北京信托发行的“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个募集期第一百二十三个销售期)”,这是一款房地产类产品,募集规模为13.00亿元。

(二)发行期限及收益率

从期限上看,252款新发行的产品中,有217款公布了期限,平均期限为42.04个月,环比减少1.85个月,降幅为4.22%。

从数量上看,期限为24个月的产品数量是最多的,120个月的产品数量位列第二。

与上周发行的产品对比,24个月的产品数量增加15,收益率下降略有下降;120个月的产品发行数量减少2,收益率持平。

图表1:本周新发行信托产品期限及收益率分布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三)资金投资领域

从资金运用领域来看,房地产领域产品发行了28款,工商企业领域产品发行了16款,基础产业领域产品发行了78款,金融机构领域产品发行了99款,其他领域产品发行了0款,证券市场领域产品发行了31款。

与上周的发行市场比,投入到房地产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减少3只,投入到工商企业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增加4只,投入到基础产业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增加7只,投入到金融机构市场中的产品增加5只,投向其他领域的产品数量没有变化,投入到证券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减少6只。

图表2:本周新发行信托产品资金投向分布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四)资金运用方式

从资金运用方式上看,贷款运用类产品发行了71款,股权投资类产品发行了23款,权益运用类产品发行了117款,证券投资类产品发行了31款,组合运用类产品发行了10款,债权投资类产品和其他类产品均没有发行了。

本周新发行的产品在资金运用方式上,依旧以贷款类和权益投资类为主,贷款类产品数量增加5只,股权投资类产品数量增加7只,权益投资类产品数量没有变化只,证券投资类产品数量减少6只,组合投资类产品数量增加1只,债权投资类产品数量和其他投资类产品数量均没有变化。

图表3:本周新发行信托产品资金运用方式分布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五)机构情况

本周共有37家公司发行了252款信托产品,其中光大信托的发行量最大,为39只。

图表4:本周信托机构新发行产品数量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四、成立情况

(一)成立规模

本周共有34家信托公司成立了367款集合信托产品。367款新成立产品中,有189款公布了成立规模,平均成立规模为0.49亿元,环比减少0.30亿元,降幅为37.85%。本周成立的信托产品总成立规模为92.89亿元(不包含未公布成立规模的产品),环比减少41.62亿元,降幅为30.94%。

本周成立规模最大的是建信信托成立的“凤鸣明智(一年定期开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号A1类”,成立规模为5.80亿元,这是一款证券市场类产品。

(二)成立期限与收益率

本周共有329款新成立产品公布了期限,平均期限为50.81个月,环比增加1.11个月,增幅为2.24%。

收益率上,共有116款新成立产品公布了预期收益率,平均预期收益率为7.15%,环比上升0.03个百分点,增幅为0.45%。

(三)资金投资领域

从资金运用领域来看,房地产领域产品成立了22款,工商企业领域产品成立了21款,基础产业领域产品成立了72款,金融领域产品成立了169款,其他领域产品成立了3款,证券市场领域成立了80款。

图表5:本周新成立信托产品资金运用领域分布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四)资金运用方式

从资金运用方式来看,贷款类运用类产品成立了61款,股权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16款,权益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200款,组合运用类产品成立了10款,证券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80款,债权投资运用类产品和其他运用类产品均没有成立。

图表6:本周新成立信托产品资金运用方式分布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