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股吧(中弘1股吧4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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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彦韬

提前一天确定股价无法站上1元的中弘股份(详情可见→“最后的希望”延续195分钟!中弘股份或成A股史上首只跌破一元退市股)在18日开盘无悬念“一”字跌停!

截至收盘,跌停价封单超过800万手,25万股民正在排队出逃。


但《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尽管退市几成定局,排队出逃资金超过6亿元,但18日该股竟出人意料地实现5600余万元成交。

有分析人士指出,市场低迷环境下,“博傻”资金总会出现,即便退市结局难以更改,但依据规则也存在公司重新上市的可能性,“这种博傻投资者切忌仿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风险控制仍然是最需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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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一马?别妄加猜测!

有18日买入中弘股份的股民在股吧表示,根据今年4月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股票面值,则深交所有权终止其股票交易。

该股民认为,从表述上看,深交所理论上仍存在不行权的可能性。

另有市场人士对此观点表示赞同,其表示,如果考虑到目前市场整体表现低迷,而中弘股份实际占有不少优质资源,加之海南自贸区获批成立对公司的实际利好,深交所存在对公司“手下留情”的可能性。

就上述人士表示的观点,《金融投资报》记者咨询了中信建投首席投资顾问潘成,他表示,对交易所的态度不能妄加猜测,而从目前市场的整体导向来说,中弘股份被普遍认为是“垃圾股”,经营和债务问题缠身要想彻底解决绝非易事,投资者进行“博傻”操作,风险极高,“对中弘的态度,一定是警惕风险占主。”

本报专栏作者,申万宏源高级分析师钱启敏也表示,印象中还没有出现过触犯退市规则而躲过退市命运的先例,交易所对垃圾股实行强制退市,是对广大投资者最好的保护,“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只能构成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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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上市?希望极其渺茫

若中弘股份的退市不容更改,是否存在退市后重新上市的可能性?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定,非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要想重新上市,需同时满足14条规则: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有无重新申请上市的先例?答案是有的。

长航油运作为A股首家退市央企,自2014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后,于2015年重整完成,今年6月,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申请的材料,7月6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长航油运重新上市申请的反馈意见》。

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0月18日,沪深股票共计113只个股已摘牌,可以看到,目前暂未有任何一家重新上市成功的企业。

分析人士指出,两交易所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要求非常严格,退市后要想重新上市希望渺茫。

值得关注的是,中弘股份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目前在和交易所沟通”,目的何在?请看今天的金评天下——

中弘股份还能沟通什么?还有“活着”的意义?


金融投资报评论员 刘柯

因连续跌破面值而退市的第一股产生了,它就是中弘股份,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不过,这个时候公司倒是很会打悲情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股价表现有些出乎意料,我们现在一直在和国厚资产沟通,大家都希望保住上市公司的地位,毕竟不想让中小投资者受到损失。我们也一直在和交易所沟通,目前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回复。”

和交易所沟通?能沟通什么?

深交所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全天停牌)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1元面值,深交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形,上市公司应该在第二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一并停牌,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很不幸,中弘股份完全符合这个条件,其打悲情牌的目的,可能在于“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或许有商量的余地。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交易所判断是不是决定“终止上市”的条件,很可能是考虑上市公司连续跌破面值的原因是公司基本面出了问题,还是整个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如果是前者,通融的余地相当小。

那么,中弘股份是基本面没出问题而被恶意做空的吗?

显然不是!是基本面出了很大的问题!如果仅仅从基本面角度看,中弘股份走到今天不是偶然。

早在2017年年报公布时,就埋下了伏笔,当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77.18%,净利润则大幅亏损25.11亿元,而且到今年上半年并没有好转,又亏了13亿。

此外,公司主营的房地产项目2018年大多处于停工状态,又背负了数百亿元的负债,财务成本高企。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年8月公司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所以说,中弘股份持续下跌到面值以下,绝非偶然,而是必然,数罪并罚。

在基本面出现恶劣情况且被立案调查以后,公司显然已经知道没有起死回生的可能的。那么,它又是怎么做的呢?

不断找接盘侠,从新疆佳龙到加多宝,再到中植系的国厚资本及中泰发展,甚至在没找到接盘侠的情况下莫须有地“碰瓷”,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笑话,到后来时间不允许了,直接托管经营权。

一家上市公司沦落到这个地步,试问还有多少上市的必要性?还能和交易所沟通什么?“不想让中小投资者受到损失”?早干嘛去了?

中弘股份现在就是典型,很多人都在看,很多公司都在看,看什么呢,看制度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看有法是不是要依,看监管执法是不是严格。

股市不是垃圾场,优胜劣汰才能正本清源,严刑峻法才有惩戒作用!

编辑|贺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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