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改房维修基金如何帐务处理(以前单位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jijinwang
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比例是多少?何时交纳?
法律分析: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故开发商要求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是合法的,但专项维修资金比例是否太高,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交纳依据,也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数额,业主有异议的,开发商有义务进行解释和说明,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 7 条、第 8 条的规定,购买商品房和公有住房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主体和比例是不一样的。出售商品房的专项维修资金交纳主体是物业买受人(业主),若没有出售的则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交纳。交纳比例为按照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 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出售公有住房的,出售单位和买受人均要交纳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服务水平,近日,房改房维修基金代付业务纳入“集中代收付”系统,通过银行直接将基金发放给居民,居民不必再到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和杭州市住保办办理房改房维修基金领取业务。随着房改房维修基金代付的纳入,“集中代收付”系统已覆盖涉及资金划拨的所有市本级住房保障业务。

近年来,随着杭州住房保障力度的提升,保障对象选择的保障方式也更加多样化。同时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也对公租房租金收缴、货币补贴发放等业务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的方便保障对象,杭州住房保障系统的“集中代收付”系统于2015年正式启动运行,主要涉及杭州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各项租金收缴及补贴发放业务。

2017年底,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水平,市住保办开始对“集中代收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关停部分银行的租金代收业务,并组织相关技术及业务部门对国内主流代收付经营机构进行深入调研。通过重点对市面上最新产品的收付响应实时性、授权机制适用性、开发调试灵活性、发卡行全面性、代收付场景及网络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的分析研究,最终确定了优化配置方案并于去年年底完成了对系统的优化改造工作。

据了解,房改房维修基金代付业务纳入“集中代收付”系统后,通过银行直接将基金发放给居民,居民不必再到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和杭州市住保办办理房改房维修基金领取。同时,杭州住房保障系统“集中代收付”系统渠道优化改造工作完成并上线使用,原关停租金代收的各银行业务均已恢复正常。随着系统优化改造后,新系统不仅进一步拓展了保障家庭的银行选择面,也将涉及的业务范围扩大至所有住房保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