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抢救伤者刻不容缓
但有的时候
会因事故责任未划分清楚
或一时无法筹集手术费用
而耽误伤者的抢救时间……
关键时刻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可以帮上您的忙!
10月22日,王某驾驶金杯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同方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李某、三轮车乘车人张某受伤,送至医院抢救。鉴于金杯货车只有交强险,且事故双方家庭困难,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承办该案的民警第一时间告知伤者家属可以通过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垫付抢救费用,并帮助他们及时办理。最终使伤者李某获得 1.05万元、张某获得 3.26 万元的抢救费用和手术费用,通过申请救助基金,缓解了经济压力,使两名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每一笔救助基金,
都是一笔救命钱,
不仅抢救了伤者,
更挽救了一个家庭!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有关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专用资金。为不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扶和使用力度,让事故伤者及其家庭受益,凌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作为为民、利民、爱民的民生工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民警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会积极告知受害家庭,并帮助他们申请救助基金。
随着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知晓率的提升,为确保每一笔救助基金应垫必垫,充分发挥作用,交警大队始终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告知、及时申请、及时救助的“四及时”工作原则,积极帮助因交通事故受伤家庭困难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伤者,一次次开启了生命救援“绿色通道”。
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共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案件 114 笔,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基金 150.41 万元,救助交通事故伤者 114 人。
道路交通事故基金并不是无偿给予
而是属于“垫付”性质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目的
是为了保证受害人
能够得到及时抢救
供发生车祸的伤者解决当务之急
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
再完善、有效的救助制度
也只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补救措施
守法、文明出行
安全、守规驾驶
才是远离交通事故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