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共维修基金哪个部门收(公共维修基金向哪个部门申请)

jijinwang

刚刚物业工作人员过来敲门,让签字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更换高清摄像头。
起因是这段时间,小区接二连三丢自行车和电动车,失主报警后,去物业查看监控,结果发现监控白天还凑合能看个图像,一到晚上,直接就看不见了。
小区里的监控还是2013年底交房的时候安装的,当时号称小区内无死角监控,那时候的安保都是都是小青年,好几个还是退伍军人,过了几年,安保变成了保安,小青年变成了中老年,监控也得了白内障。这不最近这段时间业主丢失东西太多,物业把责任归于监控不清晰,想要提高安全指数,必须更换高清晰摄像头。但是也有业主说安全这一块本来就是在物业费里,应该是物业从物业费里面更换高清摄像头,友友们,你们说这更换高清摄像头是用公共维修基金合适还是用物业费合适?

6.开发企业破产了,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开发商破产清算时,一般由破产清算小组接收该小区相关手续,可由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业主如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联系破产清算小组。

7.如何开具房产(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开具申请人在所在区域内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具体开具要求(所在地、家庭或个人)请咨询索取证明的单位。

8.个人是否可以办理购买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个人购买房屋的不动产证为开发企业与个人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由开发企业将自有房屋转移登记给个人,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9.开发企业要求缴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后才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合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只需要提供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不需提交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缴纳凭证。

10.住宅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也不收取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11.房产证是自己的名字,土地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原土地证主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是否需要先换证再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可以在将来买卖时直接办理,不需要换证。如果权利人在办理时原房主(土地证权利人)可以配合您过户,请原权利人携带身份证一起办理过户手续,如无法配合,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免费公告15个工作日的方式,满15个工作日后,即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12.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不动产只提供相关“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房屋套数认定由税务部门或住建部门负责。

13.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需要查看什么文件资料,以确认购买的期房所有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齐全,不会在后期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出现障碍?

一、开发单位手续齐备后,可以申请办理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大证),请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开发企业给您办理不动产证,是办理转移登记(分小证),必须双方同时申请才能受理。请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卖)材料清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卖)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4.房屋为何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证依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并经审核后颁发不动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原因可能为:权利人未申请登记、不符合登记受理条件未受理、登记受理过程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登记受理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或相关利益人提出异议终止登记等众多情况。

15.哪些单位可以查封不动产,业主买开发企业的房产还没办证却被查封了如何处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可以对不动产进行查封,被查封的不动产无法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转移、抵押等)。未办理不动产证的业主可作为利害关系人持买卖合同、身份证至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查封相关信息,建议您查询到相关信息后联系查封单位,其解除查封后,即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6.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二手房交易登记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提交的申请资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买卖合同(双方自行签订即可,不需经备案的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五)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六)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二手房交易登记办理流程。二手房交易登记总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五个环节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各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窗口查档、缴税。第二步,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出具受理凭证,待审核、登簿程序结束后,申请人根据取证通知,持受理凭证、身份证明领取证书(或通过快递方式收取证书)。

三、二手房转移登记费用: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四、现阶段为方便市民,采取多个相关单位合署办公,提供一门式服务,相关税费由税务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由区自然资源局收取。

17.1.贷款还清后怎样办理解押手续?2.解押工作由谁办理?3.是由本人办理,还是银行全部负责办理?4.还清款后,本人应从银行拿回哪些抵押物?

一、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等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三、请依照合同约定咨询相关银行。

18.开发企业不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何处理?

开发企业给您办理不动产证,是办理转移登记,必须双方同时申请才能受理。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事项,没有行政管理职能,依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无法强制任何单位、个人进行不动产登记。建议您督促开发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联系负责监管开发企业的住建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9.村里要拆迁,能不能等回迁的时候直接把父母名下的房产写成子女的?

不动产证的权利人依据申请材料确定,请联系开发拆迁单位提交以您需要登记的人员为权利人的申请资料。

20.开发企业售房时隐瞒相关情况,如何投诉?

房屋交易管理由住建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仅负责登记事项,不负责管理开发企业的房屋预售、正式销售行为),如认为你买到的房屋与开发企业介绍的情况不符,请向住建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