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及《关于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6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数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5日)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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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19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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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