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备案前置审核

jijinwang
【协会通知】关于发布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的通知
私募基金管理人:
近期,协会结合备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梳理第二批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内容。第二批案例包括提供“抽页”备案材料、备案“壳基金”、募集监督协议不合规、普通合伙人与管理人关联关系弱、基金投基金期限错配、管理人出让投资决策权成为“通道”共六种情形。每个案例配套具体情形描述及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直观地描述和针对性地分析,阐明现有规则的制定背景、相关考量、适用情形,使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快速、浅显地理解现行要求。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关注备案中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适时更新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第一时间向私募行业传递监管自律导向,促进私募行业更好发展。
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
案例一:提供“抽页”备案材料
1.案例情况
近期,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行为,具体表现为:部分私募基金合伙协议或风险揭示书存在不合规内容需修改或补充,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尽快实现基金备案,未通知投资者重新签署,采取仅抽换合同修改页并附上原签署页面的不合规方式,作为“新签署”版本合伙协议再次提交。
2.案例分析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第二十三条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上述案例中,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提供抽页虚假材料,在投资者不知情情况下修改合伙协议内容,不仅涉嫌欺诈投资者,亦涉嫌向监管自律部门报送虚假材料。针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已退回要求整改,并对造假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自律措施。
案例二:构造募集完毕假象,备案“壳基金”
1.案例情况
近期,部分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存在备案“壳基金”行为,具体表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期批量提交多只私募基金备案申请,多只私募基金均为同一投资者(如为同一自然人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私募证券基金),且实缴到账金额极低,该投资者在私募基金备案通过后,短期内赎回私募基金份额,此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才开始向真实投资者进行募集。
2.案例分析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第十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完毕后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并签署备案承诺函承诺已完成募集。上述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要求,并未募集真实投资者资金即提交备案。针对此类情况,协会已在备案环节通过退回询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是否为真实投资者等方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真实投资者募集完毕后再提交备案,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合理、合规展业。后续,协会将持续关注并规范备案“壳基金”行为,对于“壳基金”备案不予办理,对于频繁提交“壳基金”备案且拒不整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视情况采取自律措施。
案例三:募集监督协议内容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
1.案例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A提交私募股权基金B备案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募集监督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募集监督机构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未提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此外,协议约定募集监督机构仅承担协议项下明确约定的形式审核、出具对账单、通知、配合调查义务,除此之外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案例分析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募集监督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二是明确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募集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上述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募集监督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未体现以上内容,且募集监督机构仅履行形式审核义务,并未按照《募集办法》要求履行募集监督义务,不符合《募集办法》要求,已退回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募集监督机构沟通,重新签署募集监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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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股权类、备案流程和要求

基本要求:

1、名称:名称需要带“私募基金管理”字样

2、经营范围要求:备案股权私募经营范围需要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3、场地要求:如报备人员5-8人(最低5人,一般准备6个)场地要求90-140平独立办公环境,人员不能兼职,办公场地不能混同其他公司集中办公

4、人员要求:需要准备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投资经理兼副总+合规风控+财务+行政+(可有也可无:投资部助理,具体看公司人员配置)

5、资格证要求:参与投资部门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法代+风控+投资经理)均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科目一+科目三)

5、股东出资要求:股东个人出资能力需要覆盖认缴+股东货币资金需要覆盖实缴且能说明来源

6、投资业绩要求:提供高管或投资人员股权(含创投)项目成功退出证明(2个以上项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产品的证明材料、退出材料等;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团队员工在其岗位或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具备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流程:

1、申请主体设立(名称和经营范围上面做了要求)2、配备齐全人员(须全员社保)3、租赁办公场地4、准备备案所需清单5、出具意见书6、申报基协审核

证券类、备案流程与要求

基本要求:

1、名称:名称需要带“私募基金管理”字样

2、经营范围要求:备案二级私募经营范围需要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3、场地要求:如报备人员5-8人(最低5人,一般准备6个)场地要求90-140平独立办公环境,人员不能兼职,办公场地不能混同其他公司集中办公

4、人员要求:需要准备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投资经理兼副总+合规风控+财务+行政+(可有也可无:研究员+交易员,具体看公司人员配置)

5、资格证要求:参与投资部门人员均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科目一+科目二)

5、股东出资要求:股东个人出资能力需要覆盖认缴+股东货币资金需要覆盖实缴且能说明来源

6、投资业绩要求:(1)证券类一般分为三类:管理基金产品、个人账户投资(需说明资金合理性,需为业绩个人资金)公司自营账户投资(需说明资金合理性,所任职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公司股东的只有资金),此三类均要求近三年连续6个月不间断业绩,且规模不低于1000万,保持是盈利状态。

流程:

1、申请主体设立(名称和经营范围上面做了要求)2、配备齐全人员(须全员社保)3、租赁办公场地

4、准备备案所需清单5、出具意见书6、申报基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