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马换换)9月8日晚间,会稽山披露公告称,由于信披违规等行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实控人金良顺以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金建顺、傅祖康、唐雅凤等均遭到浙江证监局警示。
浙江证监局表示,根据现场检查及会稽山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情况,会稽山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据悉,2019年1月,会稽山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向杭州永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仁实业”)提供借款共计0.95亿元,永仁实业系会稽山关联方,且永仁实业将上述资金拆借给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拆借资金,但上述事项会稽山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金建顺、傅祖康、唐雅凤分别作为会稽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是上述资金拆借行为的直接负责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会稽山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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