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公益基金资助如何开凭证

jijinwang
捐款凭证的重要性
河南水灾是一个巨大的照妖镜,各形各色的人都有,也不乏牛鬼蛇神!
关于捐款是否需要晒出捐款凭证,是否需要透明,谈下我的观点:
1、捐款自愿,不能逼捐,不能道德绑架,经常 看到条友质疑某些捐款无凭证的时候,有人跳出来让质疑者高调捐款或晒出凭证?我想说,人都有隐私,没公开宣布捐款捐物的,就无权让人家捐赠或提供凭证,因为他从未说过自己捐赠了,非要晒出,那属于逼捐!
2、高调宣扬捐款的,必须晒出捐款凭证或回执单,我承认捐助是好事,但是诈捐或p图太多了,100元p成一万八,收款银行跟回执银行矛盾等,为了自证清白还是晒出来的好,难道你捐赠了没有凭证或者回执?捐赠必有凭证或回执!
3、对于公布于众的捐款,群众是否有质疑的权利?肯定有啊!如果不让质疑,那不想吹多少就吹多少!正是因为有质疑权利,才使得一些龌蹉背光的事情曝光于阳光下,比如p图诈捐!
凡事公之于众捐款信息不让质疑者,其中必有蹊跷!让捐赠在公众监督下,在阳光下,让真捐助真爱心,真正帮助灾区,让假捐助真炒作无处遁形!
我支持公之于众的捐赠晒出凭证或回执单,你呢?

作者:邓明攀律师

春节前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全国众志成城,进入疫情全面抗击状态。因防护医用物资紧缺,生产运输困难,各地医疗机构相继发布愿意接受社会爱心捐赠的公告,本文就医疗机构接受医用物资社会爱心捐赠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出如下针对性建议。

一、受赠时:准入审查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接受医用物资社会捐赠时,需做好捐赠人资质审查和产品质量查验工作,规避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药品质量和院感风险。

1、捐赠人资质审查。捐赠人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自然人,则需审查身份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审查其营业执照、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与捐赠物品有关的生产经营资质,或与受赠单位是否存在采购交易关系、是否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同时,还需审查医疗机构的员工、医生、科室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与捐赠单位的雇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亲属或者朋友关系。

2、捐赠物品质量查验。第一,捐赠人需确保防护等医用物资来源合法,并提供物资来源的合法票据;第二,审查捐赠物品来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包括依法注册或备案、物资合格证文件审查,不得接受未经注册或备案、检验不合格或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用防护物资;第三,捐赠人的医用物资应当符合或高于国家质量、环保标准或经注册或备案的防护技术要求(如医用防护口罩需符合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并备注医用防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第四,建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距离失效日期在6个月以上;第五,捐赠企业对捐赠的药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第六,留存捐赠人及产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信息)及注册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

3、签订捐赠协议。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签订捐赠协议,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或者接受匿名捐赠资助的,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程序或者不签订捐赠资助书面协议。此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决定是否签订捐赠协议。如签订书面协议,则需留存捐赠人主体资质材料,载明如下信息:(1)捐赠人名称、住所,确保符合捐赠主体符合法定要求;(2)明确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3)捐赠自愿,明确医用物资用途,必要时,可附使用方案;(4)捐赠人对所捐医用物资的质量负责,且所供物资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5)明确捐赠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二、受赠后:医用物资管理和使用

医用防护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是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多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建立物资入账、入库登记和使用记录,保证医用防护物资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溯性。

1、多部门协作,参与准入审查。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单位监察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予以审核,根据捐赠资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是否接受捐赠资助意见,并报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办理。

2、财务入账。由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在财务账册中准确如实入账,并纳入财务专项捐赠资助基金核算,并向捐赠人出具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单位财务专用章合法票据或证明,且不得将社会捐赠专项财产挪作他用或转售,也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如需转增其他第三方医疗机构,则需取得捐赠人同意或在捐赠协议明确;如有结余,可通过捐赠协议约定捐赠物资的结余用途。

3、物资入库。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物资等实物资产,必须办理入库手续,领用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办理出库手续。

三、使用后:信息公开和资料归档

1、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和捐赠人公开。一是院务公开。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接受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和社会监督。二是如实答复捐赠人对捐赠项目物资使用情况的查询,并在捐赠物资使用完毕或应急处理事件结束后,及时反馈捐赠物资使用、管理和使用结果。

2、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受捐赠资助项目档案制度,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使用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综上,医疗机构在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时,仍需做好准入审查和流程管理工作,确保医用防护物资的质量,为全面抗击疫情提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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