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4月,哈尔滨市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维修资金多种应急使用的申请,以及办理程序等进行了说明。为解决业主办理维修资金业务的困难,哈尔滨市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积极响应政府为民服务号召,延长了办公时间,推出周六上午办公模式,为平时上班无法办理交存、转移、变更等业务的群众提供方便。针对资金转移、变更业务,对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进一步完善,自2017年1月1日起业主在各区不动产分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时,系统会自动甄别,其中已建立维修资金物业项目的房屋,其维修资金分户账中结余的资金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变更,使该业务由业主到中心办理变成了系统即时办结。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作房屋“养老钱”,这项资金的办理业务如何能够更加高效便民,始终是管理部门和市民关心的问题。按照《办法》规定,房屋维修资金还有哪些有关“老房子”的问题待解决呢?
《办法》实施前的老房子是否交存“专项资金”?
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未建立维修资金的商品住房,业主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将首次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银行。”
《办法》实施前已交纳
“专项资金”的怎么处理?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有关政策规定交纳维修资金的,应当统一交存至专户银行,其管理与使用依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情况下
可以返还维修资金?
按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由业主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到专户银行提取其维修资金分户账和单独账目中的资金余额,并办理相关账户注销手续。”
到哪里交存维修资金?
1、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地址:道里区西十六道街1号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道里分中心
地址: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不含群力、迎宾路集中区)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岗分中心
地址:南岗区和兴路177号(不含经开区、哈西)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一分中心
地址: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原道外区行政辖区的城区范围)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二分中心
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原太平区行政辖区)
6、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香坊一分中心
地址:香坊区中山路17号(原香坊区行政辖区)
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香坊二分中心
地址:香坊区民生路101号(原动力区行政辖区)
8、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房分中心
地址: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9、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松北分中心
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1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哈西分中心
地址:南岗区王岗大街与阳光二道街转角
1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群力分中心
地址: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1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地址: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1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迎宾路集中区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行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