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半年报公布(基金半年报披露时间是多久)

jijinwang

电广传媒什么时候公布半年报呀?

8月25日

2016年基金半年报全部公布了吗?

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因此已经全部公布了。

基金季报和年报披露,一般在什么时候

1. 季度结束15个工作日内出季报,差不多是三个礼拜,基金公司基本会把季报都出来;

2. 半年报(中报)是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是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

图片来源:南方基金,注: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半年报在2019年9月1日后改称中期报告,但实质性披露内容没有改变。一般是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要求每个基金公司公布业绩,但是每个公司公布的的时间不是统一的。

比方说一季报是要求在3月31号-4月31号之间公布,那么有的基金公司会在4月1号,有的会在4月15号。半年报是在6月30号之后7月31号之前,年报是在12月31号之后1月31号之前。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季报和年报披露值得关注的有四个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说得简单点,就是“这个基金**了吗”,主要包括本期已实现收益、期末可分配利润;基金过去三个月、半年、一年、成立以来的净值表现;过去三年基金利润分配(分红)情况。

2、管理人报告:表现了这只基金的运作和展望。其中包括了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对后市简要展望、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等。

3、投资组合报告:这里是各类图表的组合区,基本上以数据为主,展现的是“这只基金买了什么”。一般来说季报只披露前十大重仓股,而年报和半年报中则披露全部持股情况,这也是市场参与者们最关心的一个内容。

4、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就主要表现了这只基金的受欢迎程度,其中有报告期总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另外,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披露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季报和年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基金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另外,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披露更新招募说明书.

拓展阅读:基金信息披露包括:

1.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三大类。定期报告又由每日公布单位净值公告、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四项组成。法定披露信息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发布。

2.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初次发行后也称为公开说明书),该报告旨在充分披露可能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切信息。包括管理人情况、托管人情况、基金销售渠道、申购和赎回的方式及价格、费用种类及比率、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会计核算原则、收益分配方式等。

3.公开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是指基金成立后定期公告的有关基金简介、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合其他按法律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

4.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反映基金全年的运作及业绩情况的报告。除中期报告应披露的内容外,年度报告还必须披露托管人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该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天内公告。

5.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是反映基金上半年的运作及业绩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报告、财务报告重要事项揭示等,其中,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及分配表、净资产变动表等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关联事项的说明等。该报告在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

6.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包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7.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价值。

8.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单位总数后的价值。

9.基金累计净值

基金累计净值是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与基金成立以来累计分红的总和。1. 基金需编制年报、半年报摘要,并将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上,登载的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准则指出,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季报,并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基金产品概况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第五节 投资组合报告

第六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凡根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售基金单位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季度报告。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个别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保证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基金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均应披露。若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第五条基金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

********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季度报告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

第七条 季度报告的文字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方式履行置备义务。

第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章 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十条 季度报告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个别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基金管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基金托管人__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 基金产品概况

第十一条应披露以下内容:基金简称、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等内容。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十二条至少应列示本报告期的下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等。

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相关指标。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不须披露。

第十三条列表显示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第十四条 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第十五条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说明;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提出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 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作出说明与解释。

第五节 投资组合报告

第十七条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若有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若有股票投资);指数基金若兼具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的,应分别按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第六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八条开放式基金应列示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应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至少包括:本报告期期初(或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

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九条 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存放地点及查阅方式。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准则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你好,通货网为你解答: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另外,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披露更新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