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商维修基金怎么收(住宅底商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jijinwang
郁闷,失业有2个月零十天,房贷加供娃,压力山大,愁人,资金有二十几万,一直找门面中。
我想开个100至200平方的超市,就差不多了,毕竟现环境下动荡不安,不敢大投资,找个旺铺夫妻俩努力勤快养家糊口,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家人安康。
但是老公就是想开300至500平方的超市,要卖水果肉菜,副食,日用百货,床上用品,想挣大钱,想折腾,我却不想,过怕了还债的日子,开支大,某几天生意差点心情就差,就愁。十四年前跟老公就是借人家母鸡下的蛋,现在刚过几年舒服日子
老公叔叔说的那门面,房东想有人来整层租下来,3,5万一个月,现在附近建了好多厂房,都还没人,要等,他们都说以后旺起来,生意火爆!!!我们只有那么一丁点本钱,顶得住吗?纠结中,我想弄小点,小打小闹稳点,一争又吵架,叫我回去种田,哎,咋办呢?各位网友,给点建议啊!

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出台《进一步明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各类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结合百姓普遍关注的要点问题,本报记者帮您梳理了以下几个专题:

一、如果您购买了新建商品住宅,要这样交存维修资金

当您购买了新建商品住宅后,您和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办理核定应纳税额时,应当一并交存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不配备电梯的,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交存;配备电梯的,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交存。交存维修资金后,会为您出具《天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二、如果您购买了非住宅,也需要交存维修资金

按照我市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后出售的非住宅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应当统一交存维修资金。那如何判定购买时间呢,新政明确规定,以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判定是否应当交存维修资金。即凡是2009年1月1日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非住宅都应当交存房屋维修资金,具体交存标准为: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照每建筑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存。

三、购买“底商”的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新政明确规定,2003年1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均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所以,如果您购买了某小区的一楼底商,在结构上是与楼上住宅房屋相连的,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四、开发商已办理“销许”但自持的房屋也不能漏缴

新政规定,已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自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交存维修资金。自持住宅交存标准为:以销售许可证明确的销售价格为基数,不配备电梯的按2%,配备电梯的按2.5%交存。自持非住宅交存标准为:按照每建筑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存。

您如果想了解该《通知》的具体内容,可登陆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www.tjwxzj.com.cn)、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tjwxzj)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电话(022-58822990)咨询维修资金交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