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我觉得委托别人理财是最不靠谱的事情,亏了是追不回来损失的。还会反目为仇,
现在银行有那么多理财产品,你自己理财多好啊!下载个银行的app,看哪一种理财产品适合你。想买短期的就买短期的,想买长期的就买长期的。想稳定呢!就买保本型的。想收益高些呢!就买非保本型的。但我不建议你买基金类的,基金类风险大。现在经济又处于低迷状态。
自己掌控自己的资金,是最安全的方法。还可以随时查看一目了然。
千万不要贪图没有保障的高息。时刻要防范馅饼背后就是陷阱。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警惕啊!理财——馅饼背后的陷阱。”就是一个个被骗的例子。
所以选择银行的理财,还是有保障的。
30w资金请人操盘,利润应该怎么分?
30W对有的人来说已经不少了,本人也是个股票爱好者,在14.15年时,也是30万起歩做到了300万,曾经也帮不少朋友做,有的给钱有的免费帮忙,最气人的是有一个2万元的小账户,半年不到做到了6万,结果有一天账户打不开了,一问说是股票卖掉了,钱全被取走了,赚了钱招呼都不打一个取钱走人,从此推掉了所有账户,做好自己的就是了,现在的行情算是不错的了,局部机会不少,股票对我来说就是在玩游戏,哈哈,对专业操盘手来说,这30万肯定是没人愿做的,愿做的也是菜鸟,根据资金的大小,对本金和收益的要求都不一样的,本人建议自己先弄个几万块钱做做学费,自己做做吧……
2014年;
我认识过这样一个朋友,他给人操盘的,出资人和操盘人两家距离2公里,操盘人每天准时去出资人家操盘(实际是边操盘边带盘边教人技术)。
2人的利益协商是;
1;出资人保证一年内不干涉操盘人的操盘行为。(当时出资人初始资金160万),出资人保证一年不撤资,出资人可以陪伴操盘。
2;操盘人保证一年获益20%不收费(全归出资人),超出20%以外的收益,2人各分50%,上不封顶。
3;如果1周年做不到20%收益,操盘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出现亏损,出资人为保住本金有权任何时间停止合作。
后来这两个人合作了3年,出资人就自己操盘了,操盘人退出了。
第一年;出资人投入160万,纯盈利210%;操盘人得150万。
第二年;出资人投入200万,纯盈利130%,操盘人得110万。
第三年;出资人投入100万,纯盈利370%,操盘人得170万。
第四年出资人就自己做了,投多少,赚多少,赔多少就不知道了。
操盘人一直有自己的账户,具体情况不很详细,这位朋友很低调,出出进进就骑一辆摩托车,除了风雨天有车也不开,今年他得了脑血栓,还好,发现的早,治愈了,现在健康良好,没有明显的后遗症,依旧炒股。
虽然大家都炒股赔钱,但高手还是有的,这些人一般都不张扬,平平淡淡的淹没在人群中。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违法的,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
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
对证券公司而言,随着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员工违规代理客户操作账户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隐患会逐步显现。一旦因员工操作的客户账户亏损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将引发客户投诉并认为营业部对经纪人管理工作不到位,还有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
资金量小没事。主要还是看有没有人告你,有人告那就OVER了,有人告一般情况也不会是刑法无非是民事诉讼要你赔偿损失,严重点给你罚单,要是资金量过大的话那倒会算非法集资了,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帮人炒股用他们自己的账户来炒,我操作,犯法吗?
如果对方将其财产交由您代理,是一种委托行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委托的合意,也是可以代为炒股的。但是,一些特别人员是不能炒股,也不能帮他人炒股的。
一、委托炒股的行为
如果对方将其财产交由您代理,是一种委托行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委托的合意,也是可以代为炒股的。
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二、借用炒股账号的违法性
《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别人的证券账户炒股或者出借证券账户都是违法的行为,利用他人的证券账户进行炒股,很容易为操纵证券市场提供空间,伤害市场的公平性。《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三、特定人员不可代人炒股
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
对证券公司而言,随着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员工违规代理客户操作账户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隐患会逐步显现。一旦因员工操作的客户账户亏损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将引发客户投诉并认为营业部对经纪人管理工作不到位,还有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也不准买卖股票。除了以上从业人员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上市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的本人或者家人,不得帮助他人炒股。其他人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可以帮助别人炒股。
但是,投资者委托他人进行交易时,如果委托理财出现亏损问题、操作方没有按协议执行等问题,这些是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如果投资者委托的操作方运用账户违规交易,也会对开户方投资者造成牵连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