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黄佩蕾 郑 倩)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诉讼标的额达47.97亿余元。
原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诉称,其与泰禾集团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以信托资金向泰禾集团发放贷款40亿元,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相应担保。因泰禾集团未能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泰禾集团偿还本息、罚息、复利等共计47.97亿余元,同时请求判令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担担保责任。
被告泰禾集团、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辩称,对贷款本金及利息计算均有异议,泰禾集团在贷款发放后10日内即按年利率0.21%支付第一部分利息,性质上属于“砍头息”,且贷款发放时扣除了信托保障基金费用,欠付本金金额应作相应抵扣;原告诉请主张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时点认定有误;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标准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由于案件标的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上海金融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长赵红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单素华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原、被告诉辩主张,并围绕信托保障基金及以年利率0.21%支付的利息是否应当在本金中扣除、原告主张的违约利息是否过高、贷款逾期起算时点如何确定以及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等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后认为,信托贷款合同及各担保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信托业保障基金的交纳义务人为泰禾集团,原告在贷款发放时扣除相应费用并代为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应视为其已履行了该部分金额的贷款发放义务。关于以年利率0.21%支付的第一部分利息,结合利息实际支付与贷款本金交付的时间间隔及利息支付对资金使用影响的整体情况考量,泰禾集团支付该笔利息系其自行支**金的行为,且未影响使用贷款的合理期限利益,不构成“砍头息”。逾期违约责任应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约为前提,原告在本案中明确表示不主张贷款提前到期,故本案贷款逾期的时点应以合同约定的本息履行期限次日起算,逾期后罚息的计算基数也应以实际逾期的本息金额为依据,且利息、罚息及复利的计付标准应不超过年利率24%,法院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部分予以相应调整。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对泰禾集团债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据此,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泰禾集团偿还本金39.95亿元,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亿余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9.95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
1、信托和信托基金有什么区别?
基金和信托同属于金融业的两种产品形式,前者更加广为人知,原因是公募基金的存在,公募基金,简单说就是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开募集的基金,受众更广,因此群众普遍知悉,基本操作就是委托人申购基金份额,基金经理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会买卖股票债券等,以获取收益。后者由于委托客户多为公司、机构客户以及高净值客户,因此了解的人相对较少,本人将着重解释信托,辅以基金做对比。
现在市面上的信托业务分为主动管理型和事务管理型,前者又分为融资类和投资类两种类型,融资类的主动管理型业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基建和其他,投资类的主动管理型业务主要是证券投资、间接投资、全权委托财富管理、家族信托,而事务管理型可以简化称为通道类业务,即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下单,受托人处于听任委托人指令、管理信托资产的角色。
再大概说说基金业务,基金业务在新八条底线以前也可以被分为主动管理型和通道型,主动管理型一般是基金公司通过投研决策进行自主投资,通道型一般是根据委托人指令进行投资,除此以外,一般公募基金业务均投向标准化类别,从投资方向来看,又大致可以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具体的就不一一解释的。
(编辑: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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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的定义来讲,“信托”是一种行为,而基金是一种产品。我来详细说说,给喜欢理财的好朋友们明确一下:
我们现在金融市场上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公募、私募)、证券公司、各类资产管理子公司有着无数的产品,而基金只是其中一个,还包括按照募集方式的公募(公开募集、宣传、发行)、私募(非公开募集、发行、宣传),而投资方向分为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证券投资还分为股票、债券、货币、混合等不同的标的。基金其实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利用管理的手段,将各种不同的传统金融资产有机的整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的产品,就好比羊肉是商品,孜然是商品,他们单独可以卖钱,但是饭店把它做成孜然羊肉,可以当做一个新的商品去卖钱,那么饭店就是基金管理公司,而孜然羊肉就是管理后的基金产品。
上边说的各类金融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产品,标榜着不同的收益率,起着不同的名号,发行着不同的期限,其实他们都应该叫做“资产管理类”产品,是利用管理的手段,让资产发挥作用而产生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具体投向就是资产,发挥价值的作用是管理,而对外募集的客户手里的钱是资金。
客户手里有资金,本着对管理机构的信任,将资金托付给机构,这种行为就是信托,也就信用托付(Trust),我信任你,你帮我管理,给我创造价值。
这个和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类资产管理产品(也叫集合信托理财计划)是完全有区别的,也被推广宣传是给弱化了,很多人把信托和产品混淆了。
信托行为在我国还是起步阶段,更深层次的信托不仅仅局限于资金的信用托付,更涉及到客户的全部资产的信用托付,客户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帮助客户管理资产,并实现资产价值,而且可以设定受益人和受益条件、方式,这才是完善了的信托行为,已实现的方式有家族信托、单一信托基金,委托人只有一人或者一个家族,而实现的目的的明确化的,并且这个过程委托人将不再干预,只按照合同完成受益就可以,它在法律上实现了资产的有效分割,实现了资产的继承的有序化,专业化,是资产管理手段和法律意义的更高层次的实现。
国外已实现多年,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我们高端客户人群的丰富,需求的增多,这种信托方式市场更加广阔。
首先,明确这里的“信托”、“基金”均是资产管理产品。比如信托还可以是法律关系。
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由信托公司发行或受托管理。其中,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均属于资金信托,即信托财产为资金,二者的区别在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为两人及以上,而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仅为一人;财产权信托的信托财产为财产或财产权,如证券、不动产、艺术品等。日常生活中,投资者购买的信托产品基本是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还可以以其它维度区分,如按是否由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分,可分为主动管理类、被动管理类;如按信托目的分,可分为投资类、融资类、事务管理类;等。
基金也存在多种形式。按募集对象分,可分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面向不特定普通投资者发行,也是日常投资者最熟悉的;私募基金则由私募基金管理人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起购金额一般在百万元以上。按投向分,基金可分为货币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需要注意的是,混合型基金指既投资于股票,也投资于债券;风险投资基金是私募基金的一种,因为公募基金不允许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
2、2021年信托继续严监管,信托投资应该如何操作?
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坚持原创!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信托者课堂从2021年最新监管导向、市场行情变动;信托项目的筛选和规避这几个方面来剖析:
2021年政策和行情变动
就这一板块,早在年初监管层就释放了十分明确的信号:
- 2月7号,2021年度信监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参会人员——信托公司高管、各地银保监会领导、中国信登、信托业保障基金、中国信托业协会相关人员。会议明确表示2021年信托行业继续“两压一降”——继续压缩信托通道业务规模、有序压缩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以及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会议对2021年的风险处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搭建风险处置工作体系,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落实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后续工作,推进信托保障基金作为风险处置平台的基础建设;围绕行业风险化解加快创新,优化流动性支持业务,加大风险资产收购力度;审慎经营管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业务审查质量和效率,搭建资产负债管理框架。
两次会议都多次提及“风险处置”,众所周知,信托业正在经历第七轮行业整顿、而行业转型正是在监管层的引导下进行。按此逻辑,想必2021年信托行业不良率应该会有所上升,或许有一定比例信托项目继续以暴雷来排雷。2021年谨慎投资也是必要的!!!
信托项目的筛选和规避
目前信托市场,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传统非标业务和标品信托。
标品信托兴起的一大助力便是监管升级,行业引流。标品信托有三大代表产品,分别是ABS(资产证券化)、固收类、TOF(基金中的信托)。底层资产主要是股票和债权的二级市场,收益浮动,目前标品信托优势在于市场成长空间巨大、信息披露透明、底层清晰。劣势在于标品信托业务发展、成长以及成熟都有赖于于标品信托团队的强大投研体系的搭建、完善。这是个长期过程,将与市场的投资者教育一起“共同进步”。
传统非标业务主要是城投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信托,前者监管相对清晰明确、城投信仰和政府隐形背书在背后支撑,鉴于我国的特殊体制,信托者团队在2021年看好该业务。
而房地产业务 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监管日渐趋严。规模在缩减当中,第一大类也让位于金融类信托,而且行业分化严重,行业资源更向房企开发商前100强、50强、30强集中。而这也正好提示了投资者的选择策略。
至于规避
资金池不碰!!!
分享一个消息:某资金池大户背后大佬的保理公司都已经注销了,而在之前保理业务规模在该大佬板块中,业务比例也不低,后续其融资租赁公司是否会有同样命运?这对于资金池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言自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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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项目的选择主要看底层地产和信托公司、交易架构。需要具体判断,没有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