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察从业人员炒股( *** 如何查从业人员炒股)

jijinwang
【券商员工偷窥客户操作,狂赚300万元,最终被处罚!】4月23日,证监会公布,国金证券前员工黄建雄长期跟踪6名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获利308万元,遭证监会罚款1208万元、市场禁入3年。
2015年12月28日,该男子利用国金证券交易系统的漏洞,获取了176操作员账号和密码。
他通过操作员账号,查询国金证券全部客户的交易信息,长期跟踪客户买卖股票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股票46只,成交的金额达到2.29亿元,获得利益达到308.14万元。
这简直太过分了。该男子利用职务之便,偷看客户的交易信息,自己也从中获取巨额利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证券法》。《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但有些证券公司员工违规炒股,获取不当利益。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防止这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

1、证券公司的人员可以自己炒股吗?可以使用亲朋好友的民义炒股吗?

先明确回答,证券公司的人员是不能自己炒股,也不能在公众场合推荐股票的。至于借用亲朋好友的名义,也大多是偷偷摸摸的,不出事没啥,万一呢?那就和你的工作say goodbye了!

现在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在证券公司工作的人员,只要是后台员工,我估计都不敢冒这个禁忌去用自己亲朋好友的账户去投资股票。当然,一般的前台员工比如经纪人、客户经理这些岗位员工管的不是很严格的。假如是一个证券从业人员年薪百万,我想他的证券操作一定会非常隐秘!

我身边有蛮多证券公司的朋友,说句实话,这些人赚钱的几率真不大。或许是我的圈子还太小,没见到怎么赚钱的人。我记得2015年之前,证券从业人员不许投资股票这一条列还是比较宽松的,只要不是自己证券账户名义都还能过得去。

投资证券这个行业吧,我一直认为是靠天吃饭的行业。行情好赚得轻松,行情不好想赚太难只能一起过冬。你既然选择天天月月年年在股市混,那想要赚钱的几率就不会太大,除非你用心钻研有某种特殊方法。

现在违法成本都相对较高了,更何况投资股票又不是只赚不亏的行当,自然都会选择拿着金融业的高工资而注销自己的证券账户的。当然我指的这些只是普遍现象,也是有特列存在的,要不怎么会有老鼠仓存在呢?收益远远超过风险的事情,一般人都会选择去做的,更何况在股票这个流动性很大的市场!

按照 国家《证券法》。在第43条规定当中。明显规定了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等其他人员。都是禁止参与股票交易。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其他。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其他人赠送的股票。

自己不能炒,借别人名义不难。不过水平平庸也未必能挣多少,真有水平辞职了自己炒就行了

2、证券从业者为什么不能直接参与股市交易?

券商从业者是不允许炒股的,为的就是避免从业人员利用所谓的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输送利益等行为,其实是暴涨了投资者的一种举措!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另一方面,许多从事金融,证券的从业人员,都是对于市场有一个分析和引导的作用和工作性质。如果当他们开始了股票交易,其实所写出的分析,论点,以及报告就带有主观情绪了,甚至降低了参考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道理!

最后,对于许多券商公司来说,都是一个上市的状态,那么证券从业人员在券商公司里工作,自然会得到许多,其他公司,甚至自己公司的消息和内部资料,这样的话,就更加不可以让证券从业者参加交易了。

因为这会大大增加不公平性,增加内幕交易和违规的情况,加强培养从业者的诚信度、自律性等行为。而管理层对于从业者存在违规投资、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行为,也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从本质上提升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培育好国内证券市场的投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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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可以获得内部消息,导致证券交易失去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