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到期没赎回怎么处理?

jijinwang
基金到期赎回了,这年头儿,谨慎点吧!
去年,买了个5W券商理财基金,年化收益率4.2%,持有期限9个月。
上周到期之前的几天,忽然收到连续短信,告知可继续持有半年,年化收益率4.7%,但是有蚀本风险。
这个收益率很高,很有诱惑力,就想继续持有。到期那天,忽然又接到天天基金网客服电话,进一步告知风险。
这样三番五次提示风险,让我有点慌,决定还是赎回吧,落袋为安。现在,首套房贷利率都降至了4.4%,今天,又纷纷再降至4.25%,股市也是绿意盎然,基金收益还可能4.7%吗?算了吧!
疫情+围堵,让未来太不确定了!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好像大河里的一叶浮萍,分分钟可以收割你,还是谨慎为妙吧!

一:基金到期不赎回会怎么样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份、上市公司股票及债权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也是标准化资产,所以资金也是安全的,只存在亏损可能,不存在跑路可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PE,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债权,银行托管账户只是在基金募集时,资金会短暂在银行监管之下,募集结束,就可以把钱转走。因此实际上,如果管理者拿钱用来澳门赌博、炒房、包养小三,托管行、投资者都无从监管,所以存在跑路的可能。
私募股权投资说白了就是拿钱去投资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如果这家公司经营不善,有可能本金受损,所以不存在本金绝对安全的私募。另外承诺保证本金属于非法宣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如果募集资金确实是投到了真实的公司项目上,只是因为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的问题,导致基金无法退出按期兑付,甚至产生本金亏损,基金公司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则不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如果基金公司编造虚假的项目,吸引投资人投资,然后把资金据为己有或者挪用,可能会涉嫌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种情况因触犯了刑法,只能走刑事流程。
那不能保证本金的私募是靠什么吸引投资者呢?
私募基金投资企业时,一般会约定一个兜底、回购承诺的协议。比如约定一定条件或一定期限下行使回购,由原股东、控制人等以一个特定的价格(一般是投资金额+回报利率)回购基金所持有的股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类案件的判例,基金与原股东签订的附条件回购协议,是当事人之间根据企业未来不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对各自权利与义务所进行的一种约定,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俗称“对赌协议”,该约定系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应属合法有效。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因此基金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回购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但是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回购协议时,一定要被投资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否则投资者会被认定为“未能尽到要求目标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的合理注意义务,只能要求目标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义务。”
附期限回购由于约定的期限是必然会出现的,基金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到期就可以收回本金和收益,因此附期限的回购协议极可能被认定为“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私募基金是怎么一回事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
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探索私募基金和发展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在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中掀起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浪。
1、私募公司有备案,项目没备案,正常来说没备案也不可能有托管机构,感觉也不像会按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按现在最新的私募基金监管规定来说,你这个项目属于完全处于不合规的状态。
2、基金业协会定义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中介的性质的,基金财产独立于自有财产,基金合同需要约定不能保本保收益,有风险盈亏自负。你们合同约定私募公司对项目有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也是不合规的,不知道你们的投资者是如何接受这么一款基金产品的。
3、实际上延长期限是切实可行的,但也要需要所有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才可以。投的是哪个项目基金合同是有明确约定的,如果想变更投资范围,也是要所有投资者同意的,走的是变更合同的流程,反正不管怎么样都得是所有投资者书面同意才可以。
三、私募基金到期后可以直接续期吗
具体要根据你认购的私募基金的设置的,一般GP都会重新再发一期,不太会续期的。往往续期的私募基金尤其是政信、地产项目、股权投资,都说明项目期限内没有达到预期,甚至有些可以说是产生了风险。
现实中,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形也不少,私募基金由于其管理团队或者投资失误导致基金的价值逐步降低,面对到期的基金无法兑付。私募基金由于其特殊的形式,这决定着许多重大的投资并非专门机构进行决策,更多的在于个人的投资意愿。因此,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还是要谨慎,要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团队,确保基金保值和增值。

二:一年基金到期不赎回会怎么样

大家在各个平台上都会看到很多关于基金定投的宣传,关于基金定投的好处,相信小伙伴们都已经不陌生了,随口也能说上几个:

无需择时,省心省力,平滑波动,减少投资风险……

有些基民抱着“基金定投=**不赔”的美好想法,开始了自己的定投计划。

结果发现定投一年了,竟然还是亏的?!

瞬间感觉自己被骗了。

其实,没有一项投资是**不赔的,定投也一样,也会存在亏钱的可能。

如果我们能找到亏钱的原因,“对症下药”,那就可以大大提高**的概率。

我们总结了3个导致定投亏损的原因,大家不妨对号入座,看自己有没有“中招”哦~

没有坚持到市场反转

市场前路涨跌难料,如果不幸在市场高点开始定投,后来又遭遇了市场调整,可能我们的定投账户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处于亏损状态。

但长期来看,没有只跌不涨的市场,越是在市场低位的时候,越是要坚持定投不放弃,在低位不断积累“便宜”的份额,等待曙光的来临。

没有及时止盈

长时间定投,并不一定是定投一直在亏损,可能是没有设置好止盈点,定投**的时候,没有及时赎回基金止盈。

可以先设置好目标止盈点,在市场高位时及时进行止盈,保存胜利果实。

等到市场调整时,再次入场定投。

没有定期检视

射击高手也不能次次命中红心,定投并非一劳永逸之法。

定投后,也需定期检视定投效果,

  • 基金的业绩表现是否达到预期?
  • 与市场和同类相比如何?
  • 基金经理是否出现了变动?

在一段时间的观察期后,如果基金的表现确实不如预期,则需要我们重新调整组合,更换定投品种。

OK,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啦~

2021上半年你的定投收益如何?有哪些定投心得?

欢迎在留言区跟小伙伴们分享一下哦~

感谢

免责声明: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文资料中的信息或所表述意见不构成推荐、要约、要约邀请,也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客观冷静,量力而为。基金、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基金、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三:基金到期一定要赎回

我是红枫侠客,欢迎

说实话,我没能理解提问者的意思。封闭型基金在封闭期不赎回会有什么风险?封闭型基金在封闭期本身就是不能赎回的,这是封闭型基金的特点。

我理解提问者要问的问题可能是两个:一是封闭型基金有什么风险?二是封闭型基金的封闭期结束后,不赎回会有什么风险?

封闭型基金的风险可以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来自封闭型基金自身的收益不确定风险。比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等等。

封闭型基金一般投向债券和股票,假如出现债券违约,那就会直接影响基金的收益。这就属于信用风险。

利息风险和政策风险就更简单了。利率和政策的变化,对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影响是很容易被察觉的,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二是封闭型基金的变现风险。开放型基金可以随时申购,随时赎回,比较方便。封闭型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能赎回,最多是到交易所去交易,变现不易。

封闭型基金的封闭期结束后,不赎回会有什么风险?没有太大的风险。

封闭型基金到期后,都会有一个开放期,供投资者赎回基金。如果错过了开放期,那就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如果不着急用钱,进入下个封闭期,并不算什么风险。

假如基金要终结,那就会进入结算阶段,即使你不管它,最终也会在结算完,打入你的账户。


四:基金到期为什么不能赎回

基金一般是没有期限要求的,按赎回日的净值计算赎回金额。如果是有封闭期的基金,不到开放日是无法赎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