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 旗下基金 ,北京银行基金怎么赎回

jijinwang
【北京: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通过独资、合资等形式依法依规在京开展证券等业务】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在京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通过独资、合资等形式依法依规在京开展证券、基金、理财、养老金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

一:北京银行旗下基金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助力入驻机构高质量发展,北京基金小镇定期展示基金业专业服务平台的合作伙伴,便于基金机构了解各专业服务机构所擅长领域、专业资质、特色服务、优秀服务案例及经验等,推动双方高效的服务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本期将推出我们的战略合作机构——北京中关村银行。

北京中关村银行是在市委市政府、监管部门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成立的北京市第一家民营银行,也是全国首家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特色的法人银行。批准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是中央支持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从2008年开始研究设计和推动、2013年10月市政府正式向国务院上报设立申请,到2016年12月19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2017年6月6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并获批开业,北京中关村银行的设立承载了一代代中关村人的梦想与使命,致力于打造“创新创业者的银行”,并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金融创新,用金融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努力成为服务创新创业、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民营体制机制“国家队”,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贡献力量。

北京中关村银行联系方式

姓名:李 昂

电话:18515353051

邮箱:liang@zgc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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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银行旗下基金

把合适的金融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这是金融机构应有之义,在推销金融产品的时候,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的风险,尽到告知义务是金融机构的责任。但是不少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利益,刻意淡化风险或者是向不适格投资者销售不适格的产品,造成投资者出现投资损失,以前大部分投资者都是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现在不一样了。

建行赔偿投资损失

2015年A股最高点的时候,在建行北京恩济支行买了一款股票型基金,后果如何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一下子亏了60%,亏损的金额57万多。

基民把建行告上法庭,判决令资管圈炸锅了。二审判决,赔偿原告王翔损失576481.95元,除此之外,还得赔偿相应利息损失。二审之后,建行恩济支行还是不服,向北京高院提出再审,但高院维持原判。

金融产品必须与投资者风险能力相匹配

证监会在16年颁布了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北京海淀区王女士称,自2010年以来一直通过建行恩济支行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由于王女士收入不高,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故一直明确要求只购买保本型且为建行恩济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划重点,就是投资者是一个收入不高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投资者,不适合投资高风险产品

,需要的是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最好是建行恩济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那么建行恩济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向其销售的是什么产品呢?是深圳某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这与投资者的 投资诉求是不太一样的,为以后的争议埋下了隐患。

根据新浪网,整个操作购买的过程中,建行恩济支行的工作人员均未向王翔告知及解释该理财产品系股票型基金,且为第三方发行的产品,亦未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合同签订等事项。这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是特别的合适,

因此投资者认为银行违反规定,在明知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情况下,欺骗她买第三方发行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并由此导致自己的巨大损失。并要求银行赔偿。

从银行来说,也觉得自己很冤,自己仅仅只是一个代销的机构,并不是产品的发布者,根本就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可是法院还是判决建行赔偿责任,其中有何道理。

法院判决依据何在

本案关键在于投资者的适格性认定,根据金融机构问卷调查,投资者属于稳健型投资者,“保守投资,不希望本金损失,愿意承担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动”、“本金10%以内的损失”会出现明显焦虑。其最大投资损失承担是10%,但是实际遭遇损失远不止10%,

而投资者认为自己购买的是股票型基金等级确定为“中风险”的产品,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不般配,建行恩济支行属于不当推介。该基金招股书有风险提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该基金为“较高风险”品种,较高风险的提示与稳健型投资者是不相匹配的,这就导致了金融机构存在销售了与投资者风险能力不匹配的产品,这才是金融机构官司输了的一个原因。

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现在需要一个双录,但以前并没有这种强制性规定,双方围绕是不是充分揭示了风险也有一番争议,但法院认定,在王翔购买涉诉基金过程中,建行恩济支行未向王翔出示和提供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应认定建行恩济支行具有侵权过错。

本案有一个令人

王翔是金融案件审判领域的专家,既然是专家,对政策性东西拿捏的很准确,提出来的证据令人无法反驳,这就是专业素养的力量。一般人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也可能想不到提出诉讼要求赔偿,但是其意义非同小可。

因此这一事件誉为资管圈的重磅炸弹,在笔者看来并不为过,给金融机构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向投资者销售合格的产品不可忘记,同时也需要做好有关的双录,给自己找到免责的理由。

新规发布更有利于投资者保护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核心思想就是增加金融机构的责任,为投资者投资损失提供便捷救济渠道,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纪要颁布,金融机构的责任就更加重大了,销售的产品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是要赔钱的。


三:北京银行旗下公募基金

中加货币基金属于公募的货币基金
其投资的标的是货币类的(存款、协议存款、短期融资券等等)
由于其投资的标的是相对稳定(不能说保本)的到期还本付息的产品
因此您要是买了货币基金也基本视为保本的理财产品最终得到的是本金和利息收益
公募基金是面向全社会发行的一般要证监会审批流程相对规范安全性较高收益低风险低
天天盈理财产品我百度了一下可能是P2P类的互联网金融金融产品
您把钱给了天天盈这家公司到期的利率是8%
然后天天盈这家公司把钱给了我利率是10%
它作为中间人收取了2%的利差(其实银行也是这么赚钱的),并提供担保
所以您要是想到期的到本金和利息,取决于
其次我不还钱的话这家公司会不会用自有资金来先兑付您的本金和收益然后再向我追讨
还有一类是“宝”类的理财产品比如余额宝、百度有个百度理财么还是百度钱包

四:北京银行基金怎么样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普遍偏低,但是风险较小。
现在多种多样的理财方式各种平台
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吧,不过时间有点长
不如投资理财通的项目,这样支取自由
如果是货币基金 定期理财或者是保险理财
这样基本是无风险 稳赚不赔的
指数基金是高风险高回报的 可能存在赔本的
不好,收益太低了,年收益最高才5%,我做银行理财,一个月就有2%了,望采纳
思路都是一样的,根据4321原则进行资产配置,分散投资。
首选性价比高的理财平台,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选择靠谱的性价比高的平台更重要。
现在互联网理财这么热门,可以考虑一下p2p分散投资。
可以根据知名风投来选平台,目前最便捷的方式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一个资产配置和分散投资,更多策略可参见《财富日记专栏》,很适合你现在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