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新热点

jijinwang
关于后市,我打算更多精力专注于自己的交易,因为交易也是需要进入心流状态,用心感受盘面所带来的波动,写作可能分散精力而转移注意力,因此这里给粉丝朋友们几点建议仅供参考,第一、新手炒股(入市不到一年)切记追涨杀跌追热点跟风跑。 第二、新手炒股不建议去炒妖股,因为你连最基本的技术和逻辑都不太熟悉,当退潮那一刻就再也不回头连续跌停,市场牛市震荡市环境好还可能反弹给你跑路,总有失手的时候吧,如果经历一次熊市,你可能就全部完蛋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能力,请问你拿着血汗钱满仓高位股,你能睡得着觉吗?当然你觉得钱少玩玩想以小博大可以,人性决定了你在交易时不可能完全做到没有任何的感性情绪,而且一成仓位玩玩,天天操着随时可能崩盘的心,浪费了多大精力,是不是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有什么意义?没有很强的对市场预判把控灵敏能力,妖股是不适合新手作为起步的,因为没有稳定性,只有当你足够娴熟能够迅速判断当下的市场环境,经历了很多实战,你才能拿一部分仓位去做这件事,但是也记得不能满仓,因为说不定爆个雷你就完蛋,记得当年有个叫什么电的白马股,爆雷的那天开始连续17个一字跌停板,后面还一直阴跌,你能承受住不?盈利99次,失误一次就全部完蛋。 第三、很多新手仍然说大盘没用,我觉得这部分人自己去多研究研究,自己的认知水平估计处于小学生阶段(不要觉得自己看了几篇技术文章看几篇所谓一些老股民分享的几个炒妖股战法就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事实是那些分享战法的这批人老股民很可能亏损严重,他们本身很可能就认知有限),因为你连大盘的作用都搞不清楚,运用就更别提了,大盘的用途在牛市熊市等各个阶段,是不一样的,就随便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大盘在探底2863的那天,很多融资盘面临一夜爆仓,财富归为0,你手中的个股连续下跌(尤其是高位一直满仓的),你那几天是不是感觉到绝望?可以毫不客气的告诉你,如果当时不是上层有意维稳,阴跌状态,你面临的绝望,我估计让你再也不想踏入股市,大盘连续大跌不可怕,可怕的是无休止的阴跌,大盘稳定,才能对于其他板块没什么影响,大盘如果不见底,不要说任何股,就算是再好的白马股,也不行,雪崩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雪花是无辜的,这就是大盘的作用,好了,不说了,后面大家就自己专心做自己的股票,可能我不一定每天都写了,偶尔写下,因为太耽误时间了,大家自己专心做就行。

有人购买实名账号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从而引导读者加入投资群后下载炒股软件。5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因此获利90多万的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0月,男子柳某经林某(另案处理)介绍,从林某处购买实名注册且带有资质的今日头条账号,而后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内容为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引导读者添加林某提供的微信号。2021年1月,柳某发展下线于某,同时,于某又将女子王某发展成下线,王某雇佣邵某(另案处理)等公司员工一起在今日头条发布推广引流文章。

2021年3月,于某发展下线苗某(另案处理)等人。2021年3月15日,今日头条的读者肖某通过股票投资经验的文章,添加微信好友后被对方拉入股票投资的微信交流群,并由群内人员推荐二维码下载炒股类应用软件“黄河”APP,导致被骗52900元。2021年5月,因林某涉嫌犯罪被抓,柳某、于某、王某等人暂停上述推广引流业务。经查证,柳某的违法所得63万余元,于某的违法所得17万余元,王某的违法所得11万余元。2021年5月26日,上述三人被抓获。涉案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已被起获并扣押。

柳某的辩护人认为,柳某主观恶性较小;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其在案发后积极退赔退赃;建议法庭从轻处罚。于某的辩护人认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其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其主观恶性小,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小;案发后在家属的协助下积极退赃;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于某、王某无视国法,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予以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三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柳某、于某、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柳某、于某、王某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柳某及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已退缴部分赃款,法院对其三人分别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的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为严肃国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柳某、于某、王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