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及退出 ,黄金基金怎么投资

jijinwang
用创投思维能不能做股票?
我想当然是没问题的!
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逻辑,就是找到能成长到上市标准的优秀公司,按照发展前景的潜力预估一个估值,投资给这个公司,促进它的业绩成长,达到上市标准实现上市后,在退出回收投资。
这套逻辑,我们完全也可以应用在已经上市的成长性公司的股票投资。
市面上有这么几本书是讲价值投资的,基本上没有人做过创投。虽然“张磊”的高瓴资本也投创业企业,但高瓴资本的盈利几乎都是投上市公司赚到的,而且最新出名的投资也是投了“格力电器”这家上市公司400多亿。

一:基金投资退出方式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当被投资的企业公开上市后,私募基金再逐渐减持该公司股份,并将股权资本转化为现金形态。IPO 可以使投资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资本的盈利性和流动性。根据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发现,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IPO退出方式主要的有利之处在于:
1、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
对于PE的投资方来说,通过IPO退出能使其获得较其他方式更为可观的收益,一般可达投资金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目标企业公开上市的股票价格相应较高,基金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所持股份,可以获得超过预期水平的高收益。例如2007 年11 月6 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融资额高达15 亿美元,其投资者软银、高盛约获得超过34倍的收益率。IPO是金融投资市场对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的回归和投资的价值凸显,资本市场的放大效应,使得PE退出获得高额的回报。
2、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
在投资者获得丰厚回报的同时,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所持股份也会因股市较高的市盈率而获得大幅增值,若在二级市场套现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被投资企业也由私人企业变为公众企业,除了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以外,更增强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IPO所募集的资金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规模经济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张的需求。企业为成功上市经历的股改、完善治理结构、清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也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从而对企业长期发展有着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3、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
目标企业IPO的成功,实际是对私募股权基金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肯定,不仅提高了目标企业的知名度,同时也提高了私募股权基金的知名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通过IPO退出所获得的丰厚收益将吸引更多有着强烈投资愿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轮私募股权投资。另一方面,在市场优质项目源较为匮乏的时期,IPO退出的成功也会扩大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为其获得优质企业项目资源创造了条件。
IPO作为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具有实现PE和目标企业双赢的效果。但就现实情况来看,IPO退出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
各国股票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都比较高,因为涉及到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对其监管十分严格。拟上市企业需要满足诸如主体资格、经营年限、公司治理方面的较高规范和要求,使得大批企业望而却步,而PE的投资收益也可能因为退出渠道不顺畅而有所减少甚至发生亏损。鉴于此,创业板上市成为了新兴中小企业的第一选择。
2、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
即使被投资企业满足上市条件,繁琐的上市程序使得企业从申请上市到实现上市交易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再加上对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PE从投资到真正退出之间的周期相当长。从机会成本考虑,在等待IPO退出过程中,市场上一定存在很多投资机遇,可能会错失更好的投资项目。

二: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

据清科创业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累计设立1988只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约为12.45万亿元人民币,认缴规模则达到约6.16万亿元人民币。

随着政府引导基金资金规模迅猛增长,它们取得多大的投资成效,一直备受市场

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相关负责人指出,2021年底,深圳市引导基金对参股市场化子基金按照投资期和退出期划分,分别进行2020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考核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深圳市引导基金参股的101支市场化子基金评级在A级和B级的占比超过90%,体现市场化子基金在政策目标、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方面整体表现良好;对于少数绩效评价不理想的子基金,深圳市引导基金将协助子基金管理机构分析具体原因,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他强调,今年深圳市引导基金还将进一步优化绩效考评标准体系,积极鼓励和引导存量及新增市场化子基金共同推进深圳市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成长,不断助力实现深圳市“20+8”产业目标、招商引资政策及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

多位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人士向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考核,不只是

一位国内大型创投机构合伙人向

“目前,我们正与政府引导基金讨论,能否进一步实现分类绩效管理,即根据不同创投机构的投资特点与投资专长,更加灵活地制定子基金返投考核要求,既能助力子基金更好发挥投资策略,又能实现资本招商的最大化效果。”一位受托管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创投母基金负责人向

在他看来,只有做好绩效考核的“因地制宜”,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引导基金“资本招商”与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子基金数量持续快速增加,当前政府引导基金正面临一大新考验——如何实时掌握各家子基金的投资动向,及时提醒子基金尽早防范投资风险,协助子基金实现更高的绩效考核评级。

一位江浙地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负责人向

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考核“优化”征途

随着近年政府引导基金迅猛发展,其针对子基金的绩效考核机制正趋于完善。

上述江浙地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负责人向

其中,政策绩效主要

“事实上,不同地方政府基金对这三大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设定也各有差别。”他告诉

在这位江浙地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负责人看来,这背后,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定位”有着密切关系。比如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更侧重政策绩效,希望通过“资本招商”与子基金投资,能吸引更多社会资金与优秀高科技企业落户当地,带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经济结构优化;相比而言,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则希望子基金能扶持当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更加看重其管理效率(尤其是投后管理成效)。

“近期我们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不少侧重完善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与集聚效应的政府引导基金,特别喜欢投资那些参与项目领投的子基金,因为他们认为子基金若通过领投,在很多高科技初创企业具有较高的股权比例与话语权,更有胜算鼓励这些企业落地当地,带动当地半导体、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产业更快更好发展。”他指出。

“目前,我们也与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积极沟通,如何进一步优化针对不同投资风格子基金的绩效考核要求。”前述受托管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创投母基金负责人向

“其实,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政府引导基金需要创投机构更好地实现资本招商与经济转型发展目标,创投机构也需要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若绩效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并实现共赢效果,无疑将助力更多创投机构与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各方面合作。”他指出。

子基金数量激增的“管理”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子基金数量日益增多,如何实时了解各家子基金投资状况与投资项目进展,俨然成为政府引导基金面临的新挑战。

一位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部主管向

“因此,我们正通过一些数字化技术搭建子基金的系统化管理体系,以便我们能获取市场各类信息,多渠道了解各家子基金的最新投资进展。”他指出。此外他们内部正持续增加与子基金管理团队的沟通频率,了解他们在返投等方面所遇到的各项挑战(包括投资企业对当地产业链协同效应与人才储备的顾虑等),共同对投资企业开展产业扶持政策解读,吸引更多优秀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当地。

若某些子基金产品因项目退出比较慢而无法按时到期清算,他们会通过自身股权投资基金资源,寻找合适的S基金“接盘”,助力子基金实现较好的经济绩效。

“目前,我们还在探索LP直投,直接参与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投资,吸引后者将部分生产基地与技术研发环节落地当地,提升地方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效应。”这位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部主管透露。

在多位地方政府基金人士看来,目前政府引导基金也感受到,近年创投市场的一大明显发展趋势,是资金不缺,但好项目不多。加之越来越多好项目向行业优秀创投机构倾斜,未来创投行业的二八效应日益明显,即行业优秀20%创投机构大概率赚取创投市场的80%利润,因此对政府引导基金而言,如何通过数字化技术与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找到更多优秀创投机构开展投资,对实现更好的经济绩效,政策绩效与管理绩效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基金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不是这样的,三年期封闭的时间不一定会收益越多

但是,三年封闭期的基金经理,能够更加从容的面对市场周期调整,能够更多的从价值投资角度选股,而减少市场短期波动对产品带来的收益影响,从而影响到客户赎回份额


四: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可以不退出吗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当被投资的企业公开上市后,私募基金再逐渐减持该公司股份,并将股权资本转化为现金形态。IPO可以使投资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资本的盈利性和流动性。根据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发现,IPO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IPO退出方式主要的有利之处在于:
1、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
对于PE的投资方来说,通过IPO退出能使其获得较其他方式更为可观的收益,一般可达投资金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目标企业公开上市的股票价格相应较高,基金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所持股份,可以获得超过预期水平的高收益。例如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融资额高达15亿美元,其投资者软银、高盛约获得超过34倍的收益率。IPO是金融投资市场对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的回归和投资的价值凸显,资本市场的放大效应,使得PE退出获得高额的回报。
2、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
在投资者获得丰厚回报的同时,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所持股份也会因股市较高的市盈率而获得大幅增值,若在二级市场套现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被投资企业也由私人企业变为公众企业,除了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以外,更增强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IPO所募集的资金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规模经济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张的需求。企业为成功上市经历的股改、完善治理结构、清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也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从而对企业长期发展有着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3、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
目标企业IPO的成功,实际是对私募股权基金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肯定,不仅提高了目标企业的知名度,同时也提高了私募股权基金的知名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通过IPO退出所获得的丰厚收益将吸引更多有着强烈投资愿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轮私募股权投资。另一方面,在市场优质项目源较为匮乏的时期,IPO退出的成功也会扩大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为其获得优质企业项目资源创造了条件。
IPO作为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具有实现PE和目标企业双赢的效果。但就现实情况来看,IPO退出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
各国股票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都比较高,因为涉及到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对其监管十分严格。拟上市企业需要满足诸如主体资格、经营年限、公司治理方面的较高规范和要求,使得大批企业望而却步,而PE的投资收益也可能因为退出渠道不顺畅而有所减少甚至发生亏损。鉴于此,创业板上市成为了新兴中小企业的第一选择。
2、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
即使被投资企业满足上市条件,繁琐的上市程序使得企业从申请上市到实现上市交易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再加上对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PE从投资到真正退出之间的周期相当长。从机会成本考虑,在等待IPO退出过程中,市场上一定存在很多投资机遇,可能会错失更好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