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炒股人合同范本(二人合伙开饭店合同范本)

jijinwang
案法85:“合作炒股”签订的场外**协议的性质认定。
刘关张决议投资股市。刘出2亿,张出2.3亿,两融4.2亿,一共8.5亿集中于关某的证券账户。刘某出资为借款,年化16%。张三操盘,张三的2.3亿“劣后”,张三负责“融资融券”并承担融资保证金的补足义务。杠杆不得超过2.7倍。
2018.5.18资金集结完毕,张三准备大干一场。
2018.6.27关某账户报警。张三另外补入1.1亿。
2018.7.5,其投资的股票复盘后“无量下跌”,万劫不复,被强制平仓。张三把残留的4155万元含泪转走。
刘某起诉张三要求还本付息。张三说借款合同是毛,双方真实意思是借名炒股、是违法行为,借款合同应该无效。本案是虚假诉讼。
最高院判决:张三10日内返还刘某借款本金2亿元,以及2018.5.18起年化16%利息。被借名人关某对前述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最高法民终295号
合伙本是同林鸟,大火烧来各自飞。各种撕。
1、亏得底掉的时候,改口主张不是借款关系而是合作投资关系,主张损失共担,未获支持。借款还是合作,关键在于事先有没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另外一个案件刚刚好反过来,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赚大发了,主事方给小股东还本付息,主张是借款关系。
3、主张大家一起干的这破事是违法行为,因此无效,借以逃脱违约责任,同样行不通。
4、我们国家一共有七个国家机关,国务院与最高法是平行的。因此,司法是必须尊重行政的,大家在打官司过程中经常主张对方偷税、违反证券行政管理而无效,法院会告诉你另行去稽查局、证监局举报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法院不会越俎代庖直接插手行政管理。
当然,如果涉及刑事犯罪那就不同,刑事犯罪属于司法主管的。法院这时候会终止审理移送公安检察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