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炒股赚了钱,算违法吗?
在工作时间炒股,悟空你说呢,犯法吗?一般来说上午9.30分下午3点结果,按这时间公务员上班时间,除了退休。你**不犯法。不拿用公款…
一天在股市上赚100万并提现,算非法收入吗?
一天在股市上赚100万并提现,不算非法收入,只要题主有这个本事,一天赚1000万、10亿、百亿、万亿都不犯法,也都能取现。但是,从客观的角度分析,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
首先,本金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在普通投资者的认知中,股市是一个超级大的机遇市,不管本金有多小,只要有机会一把踏中了,可能就是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的盈利。可是,这样的事情是极为少见的,是普通投资者不愿意相信的。就拿本金来说,虽说现在A股科创板、创业板的上下限涨跌幅为20%,但对于本金来说,100万的盈利仍旧是巨大的。就算从跌停板-20%到涨停板20%,本金也需要250万。而地天板本身就很少,更何况是40%的地天板。还有,股市中本金超50万的投资者本身就十分少,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要想达到一天盈利100万,是极难的。
其次,A股市场当天盈利是不可取现的,需要隔天。也就是说,题主就算当天盈利100万,也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提现。
最后,有办法实现,但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完全没必要。可能,一些读者看到一天赚100万,并非需要巨量的资金,可以通过加杠杆的方式实现,毕竟10倍杠杆,本金25万元只要碰运气实现实现一次地天板就能实现一天赚100万。前些年,冒险开杠杆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不过,最终基本以失败告终。杠杆,虽说对冲风险确实有所帮助,但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对股市风险认识不充分,又不会规划投资,单凭运气开杠杆,最终失败的概率极高。
一天在股市中赚100万并提现,只要是合法赚来的,都不犯法。但是,对绝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可以忽略。
炒股犯法吗
炒股不违法。炒股指倒买倒卖股票。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拓展资料:
炒股,指倒买倒卖股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
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炒股,指从事买卖股票的活动。
股票分类:
道富投资股票分析师说过,根据上市地区可以分为:
A股:也称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普通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只能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H股:也称为国企股,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HongKong)上市的股票。
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产或者经营等核心业务在中国大陆、而企业的注册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
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NewYork)上市的外资股。
另外根据业绩分为:
ST股:ST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摘帽是指原来是ST的,现在去掉ST了。
垃圾股:经营亏损或违规的公司的股票。
绩优股:公司经营很好,业绩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蓝筹股: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炒股算不算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以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现在股票融资合法吗
属于民间借贷,实际不违法。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也是一样的,只不过比例不同罢了。你好!股票**属于民间借贷,符合双方真实意愿,完全合法。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
股票资金放大合法吗???
股票**所签署的合同,属于一种民间借贷。作为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历来有之,不违法,只要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以上即可。真正做股票**的公司是不存在卷款跑的这种情况的,一般他们收取一定的月息,按照这个月息来计算,那些股票**公司的年化收益是高于客户的自有资金的,没必要杀鸡取卵、触犯法律。放大资金!结合个股趋势, 在低位融资,加大持股数量,在高位卖股、且融券套现,加大做空力度;这样双向动作,都加大做多做空动力,可实现放大资金的效果。其实 早在2005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就允许证券公司以借贷的方式向股民提供资金杠杆优惠,但是这种模式在股票上并没有延展开,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