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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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7月1日正式实施!滨州有房的速看!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截至2019年底,全省维修资金账面余额约857.42亿元,累计使用金额约28.66亿元,其中2015-2019年使用金额达到19.32亿元,占维修资金制度实施以来使用总额的67.41%,在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房屋使用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共分五章五十二条,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存,第三章使用,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办法》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对全省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在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方面,《办法》指出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并督促业主交存。出售公有住房应从售房款中提取维修资金,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经业主表决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应急使用经现场查验后组织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进行公示。维修资金可按照计划使用程序,用于购买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有关保险。

维修资金应当建立公示和查询制度,接受业主查询。维修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定期组合存款等,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值收益定期分配。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应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公开审计结果,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省、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维修资金检查活动。

一: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契税是以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作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有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什么时候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
一、契税的缴纳时间根据买房的付款方式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次性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
2、按揭/公积金贷款:需在办理完按揭手续,签完抵押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
3、分期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
如未按照要求时间缴纳契税,逾期缴纳会收取滞纳金。每天的滞纳金=应缴契税额*万分之五
二、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至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滨州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给物业代办理的。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契税就像购置税一样,都有政府机关核定,也有政务部门收缴,正常会在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维修基金一般有开发商代收。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交房前提前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契税是按照房管局实地测量的面积来收取费用但是开发商是提前收取多退少补的 一般情况下是维修基金在入住之前交,契税在办房本时交,但是,开发商为了省事,都是在领钥匙的时候一起收了,其实什么时候都无所谓了,早晚都得交!只要没多收,开收据就行了!
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契税要看的,有的开发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话在交房后的十个工作日里到地税局自行缴纳。

三:滨州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最近,随着滨州市旧楼加装电梯文件《滨建房字2019第35号》文件的出台,(按照滨州出台的方案政策,四层以上(含4层)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都在改造加装之列)。广大的滨州市民热情期盼旧楼加装电梯的愿望早日实现,同时,内心也有些疑惑:

NO.1: 自家住的这个几层旧楼,究竟会如何改造呢?

改造加装电梯后,是个啥样子呢?

今天就给您发一组各地已经改造完成的住宅楼照片,供参考。您觉得你家住的楼采用哪种改造方式比较适合呢?

NO.2: 那还有一个问题:电梯的费用究竟如何分摊呢?

现在为您提供一下周边城市——天津的做法,以及其他城市的费用分摊方式,仅供参考,以便您对费用有一个心理准备。但具体到咱们滨州以及各个小区的情况不尽相同,究竟会是怎样还不好说。

(注:以下内容来自天津日报、新华网)

住户出资比例参考案例 (单位:出资分摊系数)

费用算一算:

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主要包括初期加装费用和后期运行费用两部分。粗略测算,一般情况下加装一部电梯的初期加装费用大约60万元左右,按照政府财政资金补贴20万元计算,需要由住户负担40万元左右。后期运行费用还包括电费、维保费和大修更新费,这部分费用也需要居民自行承担。

对于加装电梯住户的出资分摊比例如何计算?孙超表示,结合其他省市经验,天津并没有由政府部门“一刀切”固定分摊比例,而是采取“菜单式”方式,提供多个参考案例,由居民自主协商选择。“目前,我们提供了上海、广州、南京、厦门四个城市的加装电梯住户出资比例参考案例。

其中,广州、南京的案例,对一、二层住户不分摊费用,三层及以上住户按比例分摊费用;上海和厦门的案例,一、二层住户不分摊费用且额外获得不同比例的补偿,三层及以上住户按比例分摊费用。

天津试点的参考方案是:一、二层住户不分摊费用,三层住户出资分摊比例系数为1,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比例增加0.2,以此类推。居民可根据本栋(门)住户共同协商的意愿自主选择分摊方案。

按照天津试点的参考方案粗略测算,总楼层为6层、一梯两户的情况,大约每户初期加装电梯费用分摊约4万元至6万元左右,后期运行费用大约每户每月100元左右。”

根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下一步,各区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细则,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顺利实施。

在滨州的您

所住小区是否需要加装电梯

对于分摊的费用,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在下方留言!


四:山东滨州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契税标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缴1.5%,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缴1%。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由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五:滨州维修基金电话

这是普法为民的好事,让社会共同监督医药行业的乱涨价,欺骗患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门黄河二路南面的几家药店,前几天笔者去调查发现: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花40元能买到的药到他们几家药店变化成140元一180元不等。生病者本来就缺钱少药,他们这样胡乱提高价格就是让患者雪上加霜般的更加资金贫困。

希望滨州市的医政价格部门查办这些违法行为,还滨州医药界的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