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怎么样?武汉市医保基金安全监管条例知识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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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龙亭区医保局一直在路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区医保局一直在路上
7月9日下午,龙亭区召开医保基金监管暨政策集中宣讲工作会议。会议观看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警示片;区医保中心主任莫琳对近期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在医保扶贫期间荣获先进单位的村室进行表彰及颁奖;作为被表彰的单位小马圈村卫生室及村医王学志等三个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负责人先后进行了先进典型发言;工作稍有滞后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也做出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明将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
副局长魏鹤对医保政策政策进行宣讲,并传达了《龙亭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服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就老百姓所关心的“两病”“门诊慢性病”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旨在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有恩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实策,高悬监督之利剑,切实保障“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统筹兼顾,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树立主人翁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并与定点机构之间建立起亲、清良好的健康监管关系,致力推进形成全社会“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从而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三是要优化服务,注重实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辖区内两乡卫生院、两个卫生服务中心、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7家村级卫生室、协和医院及区医保局工作人员。

一: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金湖县医保处(中心)咨询电话:0517-86900836、86902471。
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金湖县医保中心”)成立于2019年8月,隶属于金湖县医疗保障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股、征收管理股、待遇支付股、异地结算股、稽核股、特殊待遇股7个股。主要负责全县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基金统筹、支付和稽核,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和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一楼东二厅。
金湖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2.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
4.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制定全县统一的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拟定并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承担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武汉市医保基金安全监管条例

  其中:在校学生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的筹资水平为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筹资水平为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 三、缴费年限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退休后个人不在缴费,但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退休时不够15年的要一次性补够15年,才能享受退休职工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