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别人代炒股票(找朋友代炒股票可以吗)

jijinwang
很多粉丝想让我帮他炒股,或者是带他一块理财,这种想法很好,我也喜欢,但是我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帮别人理财要求必须胜率100%,做不到这一点,我永远不去接任何资金。[捂脸]
小仙女别的不敢说,但是在人品这一块,没有人能超过我。
对于我自己的钱来说,只要胜率有60%以上我都会去操作,但是用别人的钱我必须胜率100%,否则的话基本不去动手的。
很多人认为胜率100%是不可能的,但是某些点位,行业指数基金还是可以达到这种效果的。
我最想和朋友们说的一句话就是说,我从来没有想过靠炒股发财,只是想说靠股票基金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用看别人脸色,只要够生存都行,但是最后我肯定会走向财务自由。
我保证不会坑任何一个人,因为那样真的没意思,有时候**和赔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一项自己喜欢的事,总比上班跟上坟一样强多了。
我不想和任何人抬杠,我只要做好自己就行,我的实力到底在哪里?你们时间长了,自然知道。

有人电话邀约,有人专门“供粉”,有人负责培训,有人搭建平台,有人实施诈骗……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公司化运作,对目标实施一条龙“服务”。那些轻信陌生人电话邀约的投资者动辄损失数万甚至上百万。

4月11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盘踞在金边的一个诈骗团伙6名涉案者,一审分别判处12年6个月至14个月的有期徒刑。诈骗分子实施的犯罪细节就此浮出水面,受骗者大多是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或者在微信上添加陌生好友开始,一步步掉入别人设下的陷阱。

供粉打粉流水线操作 轻信陌生人瞬间成猎物

喜欢炒股的章某在2019年6月20日前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一直在跟他聊炒股的事,于是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当年7月1日,他按对方的指导进行股票交易,下载一个名为“信投”的软件并注册账号,充值22万8100元,到8月16日共亏损13万2400元。

另一当事人陆某2019年6月添加了一个“老师”的微信号,向对方咨询股票事宜,并在对方推荐的一个网站开始做股票买卖,先后投资20多万,提回1万多元,其他都打了水漂。

相比其他人,周某在炒股时比较舍得投资,2019年6月底,有人给他推荐了“信投”的手机APP,炒股非常方便。他从2019年7月16日开始,陆续充值152万购买老师推荐的股票,最后只提取出了两万多元。

投资人张某在2019年7月遇到了推荐免费课程的“好心”人,对方告诉她,只要好好跟老师学习,然后按照老师传授的方式买进卖出就能**。她接触到了这家名叫“信投”的平台,先后充值67.5万元,发现账户里的60.5万元自动买了股票,而且全部买成了杠杆,于是明白自己被骗了,才将剩余的7万元提取出来。

为什么在微信上加了一个陌生人为好友,或者接到陌生电话的投资邀约就会被骗呢?一个名为陈结的诈骗头目在向警方供述中透露,其实被骗者先是被专门寻找目标的“打粉”人盯上,“供粉”人再将被骗者卖出去。落网之后,陈结还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罗某甲为犯罪集团“供粉”一事。

在陈结的诈骗链条中,罗某甲2019年期间一直为诈骗集团“供粉”。所谓的“供粉”是诈骗行业里面的行话,做股票投资电信诈骗,需要先行寻找大量有股票投资意向的客户,而这些客户都是由“打粉”公司提供。

“打粉”公司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到一些有意向投资股票的客户,然后加客户微信并将微信推送给公司,这就叫“供粉”。

对公司来说每一个客户就是一个“粉”。公司再将客户微信随机推送给“业务员”,由团队经理带领业务员对客户进行洗脑,引诱客户投资,再通过各种方式消耗客户的资金,造成亏损假象,以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而实际上,客户投入的资金并没有进入真正的股市。

团伙盘踞境外实施诈骗 成员底薪600美元

参与者张某落网后供述,2019年8月前后,他和诈骗集团的小老板陈结等人一起,到柬埔寨金边一个大厦内进行诈骗活动,团队分为“股票”组和电话贷款组等。“股票”组下面还分三个小组,每个小组有一个经理四个员工。他在柬埔寨“工作”的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陈结每个月给他发600美元,三个月总共获利人民币12000元(折算)。

另一参与者李某供述,2019年2月22日他和陈结等人坐飞机到柬埔寨金边从事诈骗活动。他在陈结团队呆了五个多月,每个月能够挣到600美元的底薪。另外,因为他做了20多万元的“业绩”,还得到提成2.3万元。

据同案人周某甲供述,2019年8月17日来到柬埔寨金边后,老板陈结将团队分成三个小组,各个小组的组长对组员进行业务培训,教他们养号——打粉——聊天——获取信息——诱导——实施诈骗。培训完后,他们便利用“万象”平台进行炒股诈骗。他的酬劳是底薪加客户亏损的提成,底薪是每月600美元,提成为业绩的百分之十。他做成了52万元的业绩,除去底薪外,拿到提成5.2万元。

根据裁判文书,陈结这一诈骗团伙共进行两项诈骗“业务”,分为炒股和放贷。那么,缺钱的当事人能不能真的贷到款项呢?

据同案犯邹某供述,2019年8月27日,他和几个人一起抵达柬埔寨金边的诈骗窝点,有人培训,教给他如何进行贷款诈骗。就是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引导别人下载假的贷款软件,通过后台篡改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告知借贷人说是填写错误,要求缴纳保证金,从中诈骗财物,其实根本就不会真的打钱给借款人。

被认定为犯罪集团 主犯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至12月份期间,陈结受在逃嫌疑人加某邀请,出资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并约定非法获利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随后,陈结召集10多人出境来到电信诈骗窝点,组成诈骗团伙,利用虚假股票投资平台,对境内群众实施了三个阶段的电信诈骗。

陈结诈骗团伙人数众多,分工明确,较为固定。陈结诈骗团伙会给每个诈骗人员配发三至四部工作手机,团伙成员打电话或利用“打粉”公司提供的信息,将诈骗人员的微信号强制推送给经过筛选的被害人账号上面。

待微信添加成功后,诈骗人员使用多个微信号以不同的身份和被害人微信聊天获取信任,让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诈骗平台安排专门的人员讲课洗脑、“包装股票”,使被害人相信能通过虚假股票投资赚到大钱。被害人将资金打入虚假投资平台指定的账户,诈骗人员还会引导被害人购买股票,然后使用强制平仓、关平台等方法骗取资金。团伙涉案金额共计695万余元,陈结获利172.93万元。

其中,2019年2月至5月,陈结出资16万元,与加某合伙实施第一阶段电信网络诈骗,指导成员利用虚假“玖富资本”股票投资平台,共计骗得40余万元。2019年5月至8月,陈结出资8万元,与加某合伙实施第二阶段电信网络诈骗,利用虚假得“信投”股票投资平台共计诈骗371万2012元。2019年9月至12月,陈结与加某合伙实施第三阶段电信网络诈骗,利用虚假的“万象”股票投资平台,共计骗得283万883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结出资,利用他人代理的虚假股票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然后约定分成方式,召集业务员于2019年在柬埔寨实施了三波诈骗,符合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犯罪集团,且陈结应认定为首要分子。

综合团伙各成员的情节和认罪态度等,认定被告人陈结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一同受审的其他诈骗团伙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