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算的哪个面积 ?维修基金按面积算还是按总价算

jijinwang
面积实测结果比合同多了,你需要补差价,不然不办证,税和大修基金都按多的交;如果实测小了,对不起按合同交。

一:维修基金算储藏室面积吗

新房要交房的时候,还有很多费用需要交纳,物业费、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这些费用加在一起也不少呢!

张女士在扬州宝能睿城买的房子近日即将交付,需要交纳一万多块钱的公共维修基金,因为费用额度过高,她觉得不对劲,感到里面有猫腻。

一、按照收费标准,公共维修基金竟然多出4000元!

“张女士:我是146.5平方,应该交6000多,却收我10861元,但是这个钱我还没有交,因为还没交房嘛。

张女士拿到宝能地产发给她的交付通知书时,发现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一万多块,她觉得这个费用有点高。

随后就咨询了当时的销售顾问,销售顾问告诉她这个是按照45元/㎡收取的。张女士一算,竟然多收了四千多元!

“张女士:说是房管局要收的,代收这个费用,宝能方说也不是他们自己要收,但这个代收的标准呢,标准就是45/㎡,根据这个单价算出啦的总价不一样呀,宝能方说地下室送的面积也算在内!

公共维修基金45元/㎡,乘以146.5平方的房屋面积,这样算下来也就6000多,这一万多的帐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后来张女士了解到,她购买的一楼赠送了地下室和储藏室,而地下室和储藏室的面积,也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张女士当即就不除疑了。

张女士:咨询过房管局的人,说不需要支付赠送面积的,我想问一下赠送面积算不算?

电话采访:产权,按产权来算,产权多少平方就按产权面积来算。

张女士:按产权面积是吧?

电话采访:对,你没有产权怎么能交呢!

张女士提供的录音,是她和房管局沟通的时候录下来的,录音里面房管局明确表示,收取公共维修基金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来核算的。

二、官方表示无产权不用交钱,但是宝能负责人却说,这钱还是要交。

那么,宝能睿城在收取的时候,为什么要加上没有产权的地下室和储藏室呢?

“宝能睿城负责人:这个钱也是用你的房子,以后你坏掉了,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把你们自己用的,也不是交给我们的,对不对!

这位负责人表示,赠送的地下室和储藏室虽然没有产权,但也会坏。只有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坏了的时候才可以申请维修。

“宝能睿城 负责人:确实没有产权,你买的时候晓不晓得有地下室储藏室,是赠送给你的,我知道啊,是把你使用的,但是如果房子坏掉了,哪个给你修,肯定是自己交物业维修基金,然后去申请!

公共维修基金是用于售出住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宝能睿城的收费理由和逻辑,有不得道理呢?

三、房管局表示,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已代缴,包含多出的4000元。

“住建局:是按照房产证面积乘以45/㎡,不计入房产证面积的不算。前期核算过面积,这个钱就是用于你们自己的维修的费用。那边已经代交了,你们是要交的。

但是当

工作人员:这个前期来核产权的时候他们已经交过了,其他我也不懂,这样你下次等我们领导在,你来问他吧,我只能说这部分钱,是给你自己用的。

2002年扬州物价局和房管局共同发布的通知:根据市区现行房价水平和暂定比例计算,高层住宅维修基金按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收取 ,其中15元列入本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户,另30元列入房屋本体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户(含电梯、高压水泵等设备专项维修)。

按照这个通知,公共维修基金就应该是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来算,产权证以外的面积就收得有点不明不白了。

这背后有没有什么猫腻?我们也将继续跟踪这个事情。


二:维修基金是按平方算还是面积

公共维修基金税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款金额计算。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缴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房,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8%计算。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三:维修基金面积是不是实际面积

契税标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缴1.5%,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缴1%。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由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