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给基金会的款项如何收税

jijinwang
名为慈善实为“避税”,揭秘美国富豪“裸捐”背后的秘密!!!
根据知名财富机构发布的数据,全球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超级富豪一共有2189人,其中美国最多有636人,占全球富豪总人数的三成左右。据估计,这些美国富豪们的个人净资产总额达到了3.6万亿美元,这是多么一大笔财富啊!!
本着“财富再分配”的原则,这些超级富豪不但每年需要交纳数额惊人的个人所得税,其子女在继承遗产税时,还需交纳总额超过50%的遗产税。为了防止这些富人逃税,美国国家财政部成立了国家税务局(IRS) 专门负责盯紧这些人。在美国有句谚语:“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交税是永恒的。”说的就是IRS。
既然逃税是不可能了,那就只能“合法避税”了。在美国利用慈善机构避税,已经成为美国富豪避税的常用手段,而且越是“大富豪”就越喜欢“裸捐”做“慈善”!!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呢?
为了逃税,无数美国富豪会在生前以自己的名义成了一个公益信托基金(慈善),而后分期捐出全部财富给这个基金会,宣称用来做慈善,然后享受10%的个税减免。也就是说,捐出10亿美金,自己可以享受1亿的税收返还。(为什么要分期捐,重点就在个税减免上。如果你一次捐得太多,10%的个税减免额度没有用完,就等于白白浪费了。所以要分期捐,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当这个基金成立以后,美国政府并不会出面接管,而是由富豪本人或其子女掌控,其所有的钱款流向外人无权干涉,内部的规章制度也是属于机密,不会向外界公开。他们只需要按照美国税法4942节的规定,每年捐出其资产总额中的5%用来做慈善,就可以合理合法地拥有这些财富。当然这些基金名义上已经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社会财富,所以该基金日后的投资收益也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按1%收税。
以上仅仅是“避税”方法,那怎样绕过法律,把基金里的钱“再拿出来”呢?
方法1,直接指定收益。超级富豪在去世前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一家“公益”信托机构,除了每年必须把不低于基金总额的5%用于公益与慈善事业以外,剩下的95%的资产就可以投资任何项目。那么,95%的基金投资收益归谁所有呢?富豪还会成立一个家族基金,指定这个公益信托机构的绝大部分收益归家族基金所有。
方法2,用基金的钱,为家族搞公关。在美国,政府高官卸任后,进入大公司担任高级顾问已经成为常态。比如说家族需要同哪个势力搞好关系,就可以聘请关键人物或其关系人充当基金会顾问,开出高额的顾问费。这种打点各方势力的费用,都可以走基金会的账目,以慈善采购的名义进行。
方法3, 通过内部操作,利用“利益交换”,公然套取基金会的资金。比如富豪的儿子成立了一家公司A,经过几年的运营,其估值号称10亿。(当然这只是虚的,没人会买。)而一家位于外国的跨国公司B,以十亿美元买下了该公司的所有业务。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公司B又把该公司以13亿美元卖给了C公司,而C公司又把A公司运作上市,最后由基金会出面买下A公司的所有股票。经过几年的运营,A公司关门大吉。富豪的儿子以一个空壳公司套利10亿,而公司B与公司C合伙从富豪手里低价收购了一家矿业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方法4,安排子女去基金会任职(当蛀虫)。由于慈善基金被富豪家族直接掌握,那安排几个子孙后代去基金会上班,工资不要多开,一年几十万美金就成。当然他们的衣、食、住、行等等花费,也都可以用基金会行政开支报账。
方法5,用基金会的钱,为子女上学铺路。美国的慈善基金会特别喜欢给大学捐钱,尤其是哈佛大学等名校,这里面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捐给教育也属于做慈善。基金会因为“捐资助教”为自己积累了大量声望,而名校在得了大量捐助后,也会为其子女上学,行个方面。(这在美国是公开的秘密!!)
慈善基金有这么大的税收漏洞,难道美国政府是“瞎子”吗,为什么不修改法律,堵上这个漏洞。其实这些内幕,美国报纸早就爆出来过,美国政府自然也知道。但美国政府真的不能改法律,因为一旦让这些“合法的玩法”变得不合法,那美国富豪就很有可能就不和你玩了。
在西方国家,资本是没有国界的,它可以在全球自由流动,美国富豪可以随时随地地转移自己的财产,政府无法有效监管。你这一收紧,他卷铺盖移民去了国外,你还是一毛钱的税金也收不到,还白白损失大量美元资本。所以说在美国,利用慈善基金“合法避税”是一种公开的做法,是一种政商两界都承认的做法。
看完这些肮脏、龌龊的内幕后,你还崇拜美国式富豪的“裸捐”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