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维修基金怎么管理?什么是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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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维修基金,它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时候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新房交房后,开发商在办理完房屋首次登记,并取得房屋实测面积后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南昌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
①未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 未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按55元/平方米交存
②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 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按100元/平方米交存
③非住宅: 非住宅按130元/平方米交存。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
①业主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可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业主身份证到红谷滩区香江路899号南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1楼取号台处打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并凭通知书到相应银行网点进行维修资金的交存。
②业主本人微信关注并登录“南昌市房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互动”里的“便民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维修资金”栏目进行维修资金的网上交存。

一:商品房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二:商品房维修基金谁管理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交给房管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三:商品房维修基金归谁管理

商品房的住宅维修基金应该由业主交还是房地产开发商来交?有何依据?

商品房专项维修基金交存的依据是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基金;2.公有住房出售的,售房单位与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共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所交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情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商品住宅使用周期长,产权复杂且设施设备复杂多样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维修维护、更新改造。如果等到设施设备出问题后才来筹集资金,那将会影响到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同时这些费用由谁出、怎么出这些都是一直困扰着小区的问题。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出台了《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解决。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喜欢的请


四: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是怎么收费的呢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五:商品房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王先生(化名),准备给儿子买一套期房,留做结婚用,开发商在通知王先生(化名)交首付款时,要求王先生(化名)同时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

王先生(化名)问: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开发商吗?

答案如下:

一、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是不应该交给开发商的。

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是应该交给物业办的,而且这个钱不需要开发商进行代办代缴,是可以自己直接交到物业办的。

但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是有期限的,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的最后缴纳期限是办理房证的时间。

在办理房证时,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是不给办理房证和不允许入户的。

所以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用提前交给开发商,但必须在办理房证时,及时将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交给物业办,以免影响房证的办理和入户。

二、开发商代收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是要收取代办费的。

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确实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所以有些开发商就设立了代收代缴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的业务。

但有个别不正规的开发商,却将收取的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的钱,放在自己手里,并未上交到物业办。

当购房者正常交房入住时,发现房屋出现问题,想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时,物业办告知,购房者的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交到物业办手里,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房屋,由此,给购房者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我们特别信任的大品牌的开发商,买房时,一定不要先将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交到开发商手里,不要由开发商代缴,一定要自己亲自将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交到物业办手里。

自己亲自缴费,不仅安全还可以省下一笔代办费,同时可以避免给自己造成麻烦和经济损失。